第一节 蕴处界
新竹凤山寺的《广论》弘传者,承袭藏传佛教《广论》六识论的中观应成派思想,喜欢画饼充饥,天天喊著想要实证一切智智,但是《广论》中又否定法界实相如来藏,实证一切智智就成为空思梦想;又执著意识心为贯通三世之因,成就常见外道思想,却把解脱道最基本的蕴处界诸法的缘起性空观,从《广论》的“中士道”中剔除,以免学员知道意识是因缘所生法,于是上下都不知道意识的虚妄性,反而执取五阴中的识阴为真实法,不离常见;因此对于该寺《广论》的修学者来说,连五蕴十八界的名相真实意涵都无法了知,对于五蕴十八界的苦空无常无我的实证现观,也就不用说了,当然更不知蕴处界万法皆是如来藏藉缘而生起的缘生法,都是缘生缘灭其性本空的体性,所以上下全都不懂缘起性空观。宗喀巴否定第八识而执取意识心为真实,具足常见外道的知见;新竹凤山寺的《广论》的修学者因此等于是佛法中的文盲,又如何能证知蕴处界诸法的缘起性空观?如此知见浅薄,却奢谈声闻初果、菩萨初果,不啻异想天开。
第一目 五蕴
事实上,在佛法中,下士道应该是声闻人所修的四圣谛、八正道的解脱道,中士道应该是缘觉人所修的因缘观解脱道,上士道应该是菩萨所修的般若中道观及一切种智无生法忍,宗喀巴为了想要引人入密宗道的双身法中,避免学人知道意识心虚妄,故意扭曲妄设三士道。声闻人的解脱道中,最重要的是对于五蕴内涵的如实知,然后才能修学五蕴的苦、集、灭、道四圣谛,八正道即是四圣谛中的苦灭道谛,所以对于五蕴如实知,才是一切修学佛法者的首要之务,因为声闻道是佛法的初阶。五阴又称为五取蕴,蕴是积聚的意思,阴是遮覆明性的意思。人类的蕴有五种: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略述如下:
一、色蕴:色蕴的生出,是由于不生不灭的阿赖耶识常住不坏犹如金刚,所持妄想无明与地水火风四大种造色种子,由于中阴身意根与意识的无明,导致阿赖耶识入住母胎执持受精卵,中阴意识随灭不再生起,永远断灭;后时受精卵渐渐发展出色阴五色根以后才又出生全新的意识,已不是前世的意识了,所以不能记忆前世的往事。初入胎时中阴身即告断灭,只剩意根及阿赖耶识住于受精卵中。此时,由于前世意识已经灭尽而不在了,意根的了别慧又极低劣,也没有五色根可供阿赖耶识变现内相分六尘,故不能发生六识在六尘中的了别作用,是完全由阿赖耶识与意根了别受精卵的状态,但阿赖耶识的了别不在六尘中,意根只能了别法尘,故此时的了别状态如同眠熟无梦时。此时阿赖耶识之四大种性以及所含藏七转识的我执妄想,遂藉母血为缘,摄取地、水、火、风四大,逐日增长而变生五扶尘根及五胜义根。历经三十八周住胎期,不断的摄取四大而造就色身;待五色根圆满已,识阴已能正常运作,方由阿赖耶识发动业风,此时胎儿头转向产门;由于业风的驱引,令母体子宫收缩而生出。如是由阿赖耶识四大造色种所变生的色身,名为色蕴。
由于各人阿赖耶识所含藏的妄想、四大种及业种各各不同,导致各人身相、面貌有异,男女有别,同父母所生之子女互异,乃至肤色亦有所不同。如是色蕴,由阿赖耶识的大种性自性依所含藏的无明妄想所造,是方便所作,众缘所成,刹那变异而成长、而强壮、而衰老,乃至最后坏灭,皆虚妄不实,是有生有灭之法,所以色蕴是生灭法,不能认为是真实我,否则即是我见未断之人。
二、受蕴:在《成唯识论》卷3中说:【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受即是诸识的心所法,即一般人所谓的觉受;也就是领受境界时,所产生的种种感受作用。外境都属于六尘中的境界,有顺境、逆境、非顺非逆境,顺境中则生乐受,逆境中则生苦受,非顺非逆境则生舍受──不苦不乐受。在乐受当中会产生想要继续与境“合会”的需求,称为会遇爱、不乖离爱;在苦受当中会产生想要与境“别离”的欲求,称为不会爱、乖离爱;在舍受当中会对境产生“不合不离”的需求,称为平等爱。其中平等爱仍是处在了别而有执受的状态中,只是不加以强烈的了别或执受;特别是在二禅开始的等至位平等爱定境中,很容易被误会为涅槃境界,但其实还是在愚痴无明烦恼的三界中。在《成唯识论》中,又从苦乐中分出忧喜,从身说苦乐,从心说忧喜,而成苦、乐、忧、喜、舍等五受。
又依《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注:《大乘阿毘达磨集论》以下简称《集论》。]卷1说:【云何建立受蕴?谓六受身:眼触所生受,耳触所生受,鼻触所生受,舌触所生受,身触所生受,意触所生受。】《集论》又更进一步说,“受”就是六受身。六根与六尘相触,因而产生了作用,谓之六受身。总说六受身有乐、有苦、有不苦不乐。再细分之:当中各有乐身受、苦身受、不苦不乐身受,这是前五识的相应受;复有乐心受、苦心受、不苦不乐心受,这是第六意识的相应受;复有乐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乐有味受,这是自体爱相应受;复有乐无味受、苦无味受、不苦不乐无味受,这是自体爱不相应受;复有乐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乐依耽嗜受,这是欲界胜妙五欲爱相应受;复有乐依出离受、苦依出离受、不苦不乐依出离受,这是对欲界胜妙五欲爱的不相应受。总之,受蕴是依于色蕴与识蕴而有,当其中之一坏灭时,受蕴即坏灭,故受蕴是生灭法,甚为明显;若执受乐者为我、受苦者为我、受不苦不乐者为我,都仍是受蕴所摄,本质是虚妄无实之法;因此不能执受蕴是我,否则,同样的是我见未断之人。
三、想蕴:《成唯识论》卷3说:【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安立”的意思是取像,“分齐”的意思是分别了知全部内容而无遗余。《集论》卷1又说:【云何建立想蕴?谓六想身:眼触所生想,耳触所生想,鼻触所生想,舌触所生想,身触所生想,意触所生想。】想蕴,简单的说就是“了知”的意思。当六根对六尘由触而生受,而我们了知之时就是想;想之后会取所受的境相,再安立一个名称或言说,以方便我们认识及说明它,这也是想;这二者就是想阴的体性。依境相可分为有相想与无相想,有相想如:颜色、长短、音声、形态等等,是可以具体描述的;无相想如:苦、乐、怨、贪等等,是不能具体描述所感知的境界相的了知。不论有相或无相的感知,都是由六识在内相分中辨别分析所得。当五扶尘根摄取外境相的五尘后,阿赖耶识会立刻在五胜义根处,变现出与外境一模一样的五尘内相分,这即是人类十八界中之五尘,并在五尘上显现出法尘;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意识在内相分的法尘上分析整理五尘的细相之后,得到了概念;为了分别与形容这些概念,就会安立种种名称和言说来方便称呼,这些都是想。
这个取境相的过程,是因为前七识不能直接与外五尘境相应,所以当五根对外境的同时,阿赖耶识就已经现行了这些色法的种子,由于阿赖耶识所含藏之种子不断的自心流注,才能在五胜义根上显现出与外境相同的内相分境相,让六识去运作,而有想蕴的生起。假使如中观应成派之宗喀巴等人,说无有阿赖耶识,则这整个过程不就停掉了吗?连五尘都不可能生起了,哪里还有眼见色尘生想、耳听声尘生想……意触法尘生想?乃至他努力修习的双身法或自身手淫的乐空双运之淫触相分,都不可能生起了,还能有他一生努力修习的乐空双运法存在吗?所以说,不依阿赖耶识而说一切法,都是妄想;可悲的是宗喀巴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就更别说他有什么般若智慧、中道观行的实证了!
又,想蕴是由各种了知的功能聚积所成──是依于色蕴、受蕴、识蕴而有(无色界中则不需依于色蕴),如果其中一蕴坏灭时,想蕴即不存在了,故想蕴是积聚之法,名之为蕴。想蕴既是积聚之法,即是生灭无常之法,本质是虚妄不实的;对于想蕴缘生缘灭的事实不能了知,因此而执著想蕴为常住不坏之自我者,即是错认有念灵知与离念灵知为真如心的错悟者,他的想蕴就称为想阴,阴是遮盖智慧光明的意思。有念灵知者,譬如一般人所认取的随时随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知性;离念灵知者,譬如佛门大师们所认取的无语言时了了灵知的了知性,全都属于想阴境界。若修行人不能观察想蕴的本质而被想蕴遮蔽了无我的智慧,错认想蕴为真实我,即是落入想阴之中,即是我见未断者。
四、行蕴:行有二种意思,念念相续谓之心行,身口意各种造作谓之行。前者是诸识种子刹那相续之行,后者是身口之运作以及意识、意根等思惟决断之行,二者都属于行蕴。不了解行蕴是积聚缘生之法,就称为行阴。《集论》卷1说:【云何建立行蕴?谓六思身:眼触所生思、耳触所生思、鼻触所生思、舌触所生思、身触所生思、意触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诸善,思作杂染,思作分位差别。又即此思,除受及想,与余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总名行蕴。】《集论》所说的行蕴就是“六思身”。《集论》又说:【何等为思?谓于心造作意业为体,于善、不善、无记品中,役心为业。】《集论》文中的“身”就是有作用、有运作的意思,“思”主要是指六根触六尘所生起六识的“思”,而“思”有决断的意义,因有此“思”而有意根与意识共同或各别作意的决断,由“思”生起了造作善、恶、无记的种种业。因此,所谓“六思身”即是:眼触色尘而生起眼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耳触声尘而生起耳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鼻触香尘而生起鼻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舌触味尘而生起舌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身触触尘而生起身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意根触法尘而生起意识与意根的行为。《集论》文中说明,在五十一心所法中,除了受心所及想心所外,其他心所法再加上心不相应行,总称为行蕴。又文中“思作诸善”,于百法中是指“信”等十一种善心所;“思作杂染”是指百法中“贪”等六种根本烦恼,及“忿”等二十种随烦恼;“思作分位差别”是指“得”等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请参阅《百法明门论》)。
又因八识心王各自种子念念相续的现行运作,才有色、受、想、行、识的运作,才有世出世间法的生出,这个八识种子念念相续也是行蕴;其中第八识在三界中现行的种子流注行为也属于行蕴,是广义的行蕴;这只有证悟的菩萨才知,阿罗汉与辟支佛都不知。至于身口意三业,不论是善、恶或无记业的行为,此行为与过程,都是行蕴;乃至眠熟位与闷绝位中,都仍然有身行与意行,二乘无学圣者也只能部分了知。
行蕴既然是由色蕴、识蕴、受蕴、想蕴和合而产生之前后相续行为与过程,所以是念念生灭,不是常住法,所以也是虚妄无实,不能认为是实我,否则即是我见未断者。若是错认行蕴中的自我为常住法,譬如《广论》后半部所说密宗止观的乐空双运时,正在运动色身保持淫乐的最强烈、最遍身的性高潮乐受时,由于了知乐受时的觉知心及乐受都同样是空无形色,就错认为性高潮时遍身乐即是报身佛的快乐境界,其实是落入行蕴中──具足身行与识阴意行。然而乐空双运时的行蕴是由色蕴、识蕴、受蕴、想蕴等四蕴合成的,这时具足五蕴虚妄法,而密宗古今法王都不知其虚妄,于是乐空双运时的五蕴就成为阴盖密宗古今所有法王的五阴,成为永远遮盖了他们智慧的阴影,因此遮止古今所有密宗法王的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由此缘故,乐空双运时的境界就具足五阴而不只是具足五蕴了,当然就无法与下士道声闻解脱道相应,更无法与中士道的缘觉解脱道相应,更难与上士道的大乘佛菩提道相应,永远成为具足异生性的凡夫。不但如此,密宗古今一切法王由于执著乐空双运的欲界中法,导致连外道所共的四禅八定都无法证得,于是永远沉沦于欲界中;舍寿后成为欲界中最贪欲的有情,若不是往生夜叉、罗刹世界中继续广行贪淫,便是因为执著密宗道而谤大乘法不究竟,或谤大乘真正证悟的如来藏法为外道神我,因此而下堕三恶道中。
密宗的乐空双运、大乐光明、无上瑜伽等名称所说的男女合修双身法,之所以能够广行于当代佛教界中,导致许多大山头的住持和尚都修过双身法,或者至今仍在暗中修习著,成就破戒大恶业,其肇因都是缘于不知声闻解脱道的内涵,以致永远不能远离我见,落入五蕴之中而被五蕴所遮盖──具足五阴,于是导致贪著于欲界法的乐空双运境界,永远流转于欲界中。大乘法中的参禅者之所以会悟错,亦是由于对五蕴的内涵不如实理解,于是错认五蕴中的觉知心(放下人间烦恼时的有念灵知以及静坐时的离念灵知)为常住不坏我,将识蕴错认为真如、佛性,于是识蕴就成为识阴,由识阴遮盖了实相智慧光明,永远处于凡夫位中;若是错悟以后竟向大众宣称或在书中宣称开悟了,便成就大妄语业,必然下堕三恶道中。由此证实:不如实知五蕴内涵的人,对于真正的三士道是永远无法实证的。宗喀巴既然执著于乐空双运的五阴境界,错认为即是报身佛的境界,显然是不如实知五蕴内涵的凡夫异生。而密宗永远都不想弘扬声闻解脱道的真实义理,永远都只援引解脱道的名相而自己胡乱解释交差,都是缘于解脱道的如实弘扬时必然会对密宗道产生破解的作用──了知密宗道是具足五阴的无智慧境界,密宗道的乐空双运法门就不可能再继续弘扬了,当然密宗就绝对不会诚实弘扬四阿含诸经的真义。无法实证声闻缘觉菩提及佛菩提的人,都是由于对声闻解脱道不如实知所致,而不知声闻解脱道的最大原因则是不知五蕴的内涵;由此可知,如实了解五蕴内涵,对学佛者或学罗汉、缘觉者,有多么重要了。
五、识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共六识,合称识蕴。凡是根、尘二法相触而现行的识,都属于识蕴;譬如眼根对色尘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法尘而生意识,都是根、尘二法和合相触而出生的识,都摄属识蕴。六根中只有意根是无色根,其余五根是有色根;意根又称为末那识,了别慧极差而所缘极广,若把祂加入识蕴中时,就称为广识蕴,不同于声闻解脱道中所说的识蕴。意根与识蕴合起来全部七识,摄属于《阿含经》说的“名色”的“名”,大乘法中方便说是广义的识蕴;但受想行识所摄的“识”是指识蕴六识,因为是由根、尘二法和合相触而出生的。识蕴是由第八阿赖耶识所含藏的诸识种子流注而生,是藉五色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的色蕴,依无色根的意根才能从如来藏中出生的;有了色蕴与识蕴的存在,就有受、想、行三蕴的出现,于是众生日常生活中身口意的造作不断,因此识蕴又称六转识,六转识再加上意根又称为七转识,都是从阿赖耶识心体直接、间接或辗转生出来的,全都属于“名”所摄。此七转识再加上所依的阿赖耶识合称为八识心王,是世出世间法中最殊胜的法,是故称为“一切最胜故”。
此八识于大乘法中复有心、意、识三种名义的差别。《成唯识论》卷5说:【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第八阿赖耶识名心,集起就是集诸法种,生起诸法的意思;末那识名意,思量的意思,恒审思量,执第八识见分为我;其余六识名识,是了别的意思,于六尘作粗相及细相的了别。(但在初转法轮的阿含部经中,心、意、识另有不同的意义:心是指过去世的意识,意是指未来世的意识,识是指现前能对诸法作种种识别的意识。不可与大乘法所说的心、意、识的意涵混淆不清。)七转识的生起,必有所依: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
一、因缘依:又称种子依,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必依靠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自法种子。也就是说诸识的亲因缘种子不断的流注,才能生起诸识;若没有第八识含藏著七识心的亲因缘种子流注出来,七识心王法就不能生起。
二、增上缘依:《成唯识论》卷4:“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根必不转故。”故人间识蕴的增上缘依主要是指六根──心根意根及五色根,五色根各有胜义根及扶尘根。又增上缘依亦可称为俱有依,就是同时存在而成为自己所依的意思,意即若无这个所依,自己就无法生起。若以五识为例来说,其俱有依共有四种:五色根为同境依、第六识为分别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八识为根本依。前五识必须缘于前五色根所对的五尘境,五识才能生起;若所缘的五尘境消失了,五识就随之消失,所以此五色根与五识同对五尘境取为现境故,因此五根是五识的俱有依;又称为同境依,即前五根与前五识缘同一境界之意。第六意识必须帮助前五识对五尘境作粗分别,并进一步再作细分别;这两种分别可以同时俱起,当意识与前五识同时存在而配合运作时,就称为五俱意识,因此第六意识是为前五识的分别依。第七末那识恒起我执,染污诸识种,如果能经由意识正见的熏习而能如理的思惟、观察、实证断我见的功德,进而转弃我执,即可使诸识转渐清净,所以第七末那识称为染净依。由染净依可知,说服末那识从染变净,就是我们修行的关键过程了;而《广论》否认有末那识,却说要除烦恼,正是虚诳语。最后是根本依,是指第八阿赖耶识,是前七识所依的根本,所以称为根本依。
三、等无间缘依:又名开导依,《成唯识论》卷4:“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例如前七识种子念念流注,前念种子谢灭,离开本位,让出位置,引导后念种子继于同一位置中现起,前后相续一致,故称为等;念念无间、中无间隔,故称为无间。由于等无间缘依,前七识才能起辨别分析的作用。
又七转识的性质有三种:善性、恶性及无记性,而第八识乃是无记性。其中无记性又分为有覆无记及无覆无记;覆是覆藏罪业,不愿发露忏悔;亦云无明所覆而有我见与我执、法执等,故称有覆;无记是没有善恶的分别,只是率性而作。末那识是有覆藏性而具足无明的,但是祂不分别善恶,是为有覆无记;阿赖耶识则是无覆无记;至于前六识和合运作能起诸心行,造诸善恶业,又能分别苦乐,欣爱厌离等,又与无明相应,是为有覆有记。由上可知,七转识是无常生灭法,譬如末那识,于无余涅槃位时即告断灭,前六识则于闷绝、正死、眠熟、无想定、灭尽定等五位中亦必断灭,因此也是虚妄不实之法;如果执著识蕴等六识为真实我,认为是常住法,即是我见未断者。
以上是对于五蕴身心的略述。至于五蕴的运作又是如何?简述如下:众生之色蕴配合识蕴而由身口意造作诸业,感得苦、乐、舍三受等受蕴,再由了知苦、乐、舍三受而有想蕴;随著这些顺心境、违心境、不顺不违心境的了知而产生想要继续接触,或想要远离,或不想接触也不想远离的思心所,继之生起了身口意等远离恶境或趣向顺心境的行为,都是行蕴;乃至识蕴之识别、记忆、想像、贪求或远离,以及运作语文的思惟等过程,也都属于行蕴所摄。众生从无始以来,生生世世六道轮转无一不是在行蕴中,都是错认五阴为真实我,为求五阴的乐受及远离五阴的苦受而造作无量的身口意业,便感得六道之中无量无数而永不休止的五蕴报身;由于有此五蕴报身,于是众生便在三界中积聚烦恼,生生世世轮回六道受诸苦乐。
《广论》只知破烦恼得出离,却不知烦恼之所由是错认五蕴身心为真实我故;宗喀巴费尽心力,抄袭祖师言论而编造这本《广论》,耗费不少纸墨却一无是处,因为不知五蕴之内容与运作之过程故;也不知道意识是缘生缘灭之法,而主张意识为常住之法,故在后半部的止观法门大力推行男女合修的乐空双运贪淫境界,堕入最粗重的五阴之中。宗喀巴自己都不如实知五蕴的内容,所以他全然未断我见;并且宗喀巴又否定实相心第八识,故无能亲证实相,所谓自疾难救,焉得救他!宗喀巴自己既是未断我见、未证实相的凡愚之辈,又如何能帮助别人断我见、证实相?《广论》之修学者不知此真相,再怎么精进研读《广论》,即使能将《广论》倒背如流,仍然是断不了我见的,更别说是发起般若实相智慧了。密宗又主张:必须显教法门实证完毕,才能修学密宗。在这个大前提下,连宗喀巴自己都没资格修学密宗,又怎能推广密宗?今时的密宗弘扬者也都是与宗喀巴一样糊涂,可谓自相矛盾而不能自己检点。
然而五蕴的制造者,却是众生本有的阿赖耶识,正是宗喀巴所否定的第八识如来藏阿赖耶识。前世寿终时,于舍离旧有的色身后,由中阴身中的染污末那识与意识牵引,入新母胎,执取受精卵为来世的自我色身,再藉由母体提供的四大为缘,由如来藏逐渐成长五色根而渐渐具足新的五蕴身。而原本含藏在阿赖耶识内的有漏业种,继续保存在阿赖耶识中,除非透过修行改染为净,否则永远不会改变。关于上面所说法义,不妨再举前面已经引用过的《心经》为例再作进一步说明,《心经》开首即言:【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蕴(五阴)之定义已略说如前,然而何谓一切苦厄?五蕴与一切苦厄是甚么关系?为何又要说“照见五蕴皆空”便能“度一切苦厄”呢?所谓苦厄即是指众生被苦所困不得自在,而众生被苦所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执著五蕴为真实我,不能照见五蕴皆空,故七转识与烦恼相应而无法解脱;因此众生若要度一切苦厄──不被苦所困而得解脱,则需先破除意根意识本具之无明,再把含藏在阿赖耶识中的七转识有漏业种转变汰换成无漏清净法种,如此才能解脱于苦,并渐次迈向成佛之道;所以众生若要破除烦恼,以大乘法来说,就必须先突破无始无明,从生灭无常的五蕴身中找出恒常的金刚心阿赖耶识所在;找到这个不生不灭、自性清净的涅槃本心以后,再转依祂的清净性、真如性、无漏性……等诸多法性,历缘对境修除祂所含藏之相应七识心的诸染污习气种子,这才是正途。若是以二乘法来说,则只要现观七识心都是虚妄的缘生缘灭法,只要现观五蕴十八界一一法全都是生灭法,就能断我见及我执,便能成就小乘极果阿罗汉,不必亲证或了解如来藏阿赖耶识。但是这得要有一个前提,也就是信受《阿含经》中的佛语,知道无余涅槃位有一个涅槃的本际,而非断灭空。至于如何才能找出阿赖耶识──明心?这已是大乘人所修的佛菩提道了。对大乘人来说,必须要先断我见;对小乘的证道者来说,则须回小向大转入大乘法中,一样要以断我见为基础;当这个基础如实完成,以及前面所说的各种因缘条件也都具备了以后,在参究的过程中一念相应,自然就能找到阿赖耶识心,从此才算真正进入佛法内门修行,成佛有望。反观宗喀巴于《广论》所说完全不循如此正途,不肯断我见、我执,不肯承认有实相心体的存在,专在生灭法的意识上用心,甚至坚固地执著识阴的我所──乐空双运的触觉境界;对于佛道的因地知见与行门完全无知,并且狂妄地在佛地果相上扪空摸索,盲说瞎画,绝非是真实学佛之人也。
第二目 十二处
十二处为六根处及六境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为六根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为六境处。为何要说处?《集论》卷1说:【问:何因,处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与未来六行受用为生长门故。】卷2又说:【处义云何?识生长门义,是处义。】前句是说:“为何只有十二处?是因为六根及六境的和合相触,能生出六识的缘故,不断熏习的结果,就能出生未来世的六识,因此就有生老病死……等轮回众苦。”后句是说:“何谓处?处是能生出识蕴的处所,即是识蕴现行时的处所。”
十二处各处内容将在十八界法中再说明,因为蕴处界各法悉不相滥故,如来分说此三门意趣稍有不同故。《阿毘达磨俱舍论本颂》卷1说:【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为了不了解心法虚妄的众生,而说五蕴;譬如前面所说宗喀巴不知五蕴及五阴的意涵。为了不了解色法虚妄的众生,而说十二处;譬如宗喀巴不能理解乐空双运中的五尘虚妄,也不能理解乐空双运中的法尘虚妄,所以要解说六尘有处所,也是缘生法。若为心法与色法的虚妄均不了解的众生,则说十八界,譬如解说识蕴六识的虚妄性,这正是宗喀巴等密宗古今祖师都不了解的内涵。因为五蕴有心法四、色法一,十二处有心法二、色法十,十八界有心法八、色法十故(法处,心法色法各摄一分,此处将法处全部摄归于心法)。
第三目 十八界
界者为种子的意思,是说十八界法功能差别之界限。即十八界法由各自含藏在阿赖耶识中的种子而生起,一一界有各自种子的功能局限而不相越界。十八界总共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界,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界,及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识界。
一、六根界:肉体的眼睛形状就像“葡萄”,只是眼根中的扶尘根;而眼根不只是指眼睛的肉体部分,而是包含了眼扶尘根与眼胜义根;依外在可见的眼睛肉体领受外色尘,透过视觉神经(仍属扶尘根),传达外色尘到大脑中的视觉区(眼根的胜义根)中,才具有映照色尘境的功能。因此,眼根只是对境的器官而已,本身并无真正看见色尘、了知色尘的能力。
肉体的耳朵形状就像“荷叶”,是耳根的扶尘根。而耳根的胜义根不是指耳朵肉体部分,而是头脑中处理听觉的部分;我们之所以能够听到声音,是依耳朵(扶尘根)领受外声尘,透过听觉神经(扶尘根)传达到大脑听觉区(耳胜义根)中,才具有映照外声尘境的功能。因此,耳根只是能触声尘而已,本身并没有真正听闻声尘、了知声尘的能力。
肉体的鼻子形状就像“悬胆”一样,而鼻根不只是指鼻子的肉体部分,而是包含了鼻扶尘根与鼻胜义根;依鼻子的肉体(扶尘根)领受外香尘,透过嗅觉神经(扶尘根)的传达,嗅觉中枢(鼻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外香尘的功能,鼻根本身并无嗅闻了知香臭的能力。
肉体的舌头形状就像“偃月”(半弦月),舌根不只是指舌头肉体的部分,而是包含了舌扶尘根与舌胜义根;依舌头的肉体(扶尘根)领受外味尘,透过味觉神经(扶尘根)的传达,进入味觉中枢(舌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外味尘的功能,但舌根本身并没有尝味了知味尘的能力。
身体像个“肉桶”,身根不光是指身体的部分,而是说:依色身的身体(扶尘根)领受外触尘,透过触觉神经(扶尘根)传达外触尘到触觉中枢(身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触尘的功能,但身根本身并无领受了知触尘的作用。五色根又含有“积聚”的意思,因为五色根都是四大积聚所形成的。亦如身根是积聚地、水、火、风四大所造成的,具有全身三十六种不净物,所以称积聚。这不净物分成三部分;十二种外相不净:发、毛、指甲、牙齿、眼屎、泪、涎、唾、屎、尿、垢、汗。十二种内相不净:肝、胆、脾、肠、胃、肾、心、肺、生脏、熟脏、赤痰、白痰。十二种身器不净: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身根又含有“依止”的意思。因为身根是四肢骨骸,以及眼、耳、鼻、舌等根所依止的地方;同时也是五识的所依,因为五识所依的五根,都是依身根而有,因此又称依止。
五识所依的五根都属有色根,都同时有“扶尘根”与“胜义根”两种。扶尘根:是粗糙的四大所造,即是我们所见到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等的肉体部分;由于它的粗糙混浊,扶尘而用,虚妄不实,所以称为扶尘根;扶尘根本体不会有发识的作用,它有接触外五尘的功用并可安住胜义根,使胜义根能映照外境。胜义根:是清净的四大所造,即是我们所称的感觉神经中枢,位于头脑内;因为是极细的四大所成,也隐藏在脑壳内。古时候,在一般情况下是肉眼所不能见的,它不受外垢尘污故是清净的,透过阿赖耶识的作用,能映照外相分成为内相分(内五尘),根、尘相触由阿赖耶识出生五识,所以说五根是五识的所依根。不论是扶尘根或胜义根,都是由阿赖耶识的大种性自性摄取地、水、火、风四大种所制造成的;五色根与阿赖耶识所造的内相分色、声、香、味、触五尘,合计十种色法,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所造成,与依附于此十种色法之法处所摄众色,总称为色蕴,如《瑜伽师地论》卷25:“谓言色者,即十色处及堕法处所摄众色,是名色蕴。”扶尘根能扶持胜义根,是胜义根能正常运作之所依;而胜义根又能为增上缘而生起五识的活动,是五识之所依根;但二者都必须依附于身根之中。
以上所说前五根都是有色根,当知必定要以阿赖耶识入母胎为因,以父精母血及四大、饮食为缘,而得成长;既须依缘而生,则缘尽必灭,是有生有灭的法,毕竟是虚妄的;凡夫异生把此虚妄的色身当成真实自我,为护此虚妄的自我色身而起种种贪爱执著,以致在欲界中轮回不断,因此在学佛的初期,断身见是第一重要的。
意根又称第七末那识,祂既是“根”,也是“识”。祂是第六意识所依的根,所以称为“意根”。凡夫位的祂,又恒常与我贪、我痴、我慢、我见四种烦恼相应,所以又称为“染污意根”。而且祂无始以来还有恒常、审察、思量的极粗略了别与处处作主的功能;祂恒内执第八阿赖耶识为我,并且能依意识的分别而作种种决断,能作主,所以也有识的作用,因此称为“第七末那识”。末那识直接由阿赖耶识所生出,不必藉其他的心、心法为缘;是无始以来就与阿赖耶识同进同出,乃至未来成佛时也如是,除非是二乘定性声闻缘觉舍寿而入无余依涅槃,否则末那识永远不会消灭或暂时断灭,不同于意识的夜夜眠熟就会暂时断灭。
末那识有恒审思量的功能,前五识不恒常、也不思量,第六意识有分别及思量功能却不恒常(在眠熟等五位中会断灭故),第八阿赖耶识是恒常却永无思量,所以无始以来不曾作主,也不曾对六尘加以了别。第六意识虽然对境界有分别了知的作用,但是无执取决定的功能,当意识认为应该执取时,最后下决定执取或不执取的仍然是末那识,所以只有末那识才有执取决定的功能。末那识心行非常微细,刹那、刹那作主而不间断,祂的了别慧低劣,执著性强,遍计诸法为我、我所,是起惑造业之因。又末那识是无记性,不能作善恶性的分别,但是恒常内执阿赖耶识为自我、恒常外执色身及识阴六识为自我所用,是无明遮覆的有覆性,意识若不能了解我见我执的内涵,或了解以后不能证知这种我见我执的过失,就足以影响意识不愿信受自我的虚妄,导致无法证得声闻或大乘通教中的初果,除非意识能透过如理的思惟和现观来说服末那识。因此,在修行的过程当中,意识所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工具,要靠意识不断的熏习善净法的知见,让末那识习于善净法、认同善净法,才不会使末那识对一切法普遍执取而造恶业,就不会堕落三恶道。在知见上了知自我虚妄之后,还要进一步如理思惟的现观修行,说服末那识断除我见,确实接受五蕴身心不是真我的正理,如此断除我见才能成为初果人;我见确实断除以后,才能再进一步证得菩萨见道位;若不断我见,即使证得或知道了第八识如来藏的密意,也会因无法安忍加以否定,而不能安住于第七住位中;因为亲证如来藏的同时,必须要有断我见的解脱功德存在;若无此分解脱德俱时而在,或无善知识的摄受,即使打探密意而知如来藏的所在,必无法心得决定,智慧也将无法生起,终将退失于菩提。
总而言之,宗喀巴厚厚的一本《广论》讲了一大堆“相似佛法”,却从来不提蕴处界虚妄的下士道声闻菩提的基本佛法知见,反而主张意识是常住不坏的真实心,要求藏传佛教──密宗喇嘛教学人跟随他认定意识常住不坏,不知如此正是牢牢的抱紧我见,永远绝缘于下士道声闻菩提的实证;一边却又要学人断我见、证得一切智智,高唱“断我见、证得一切智智”的口号,实无断我见的实质,那岂不是心口不一、缘木求鱼吗?宗喀巴自己连下士道的学理与实证知见都无,却高唱中士道、上士道,再贬抑自己所不知不证的显教,说不是究竟法,高推堕入我见中的乐空双运为最究竟佛法,使得已知内情的菩萨们觉得可笑。学佛是要基本知见及基本功夫先扎实,每一位阶都要实修实证,按部就班,不能遗漏、躐等,更不可能一步登天的;宗喀巴却在我见不断,也主张要认取生灭性的意识心为常住心的具足我见情况下,空言成就报身佛果,这样的《广论》整本书中的内容,只能说完全是戏论而非佛法。
二、六尘界:外相分色尘,是地、水、火、风四大所成,是眼根所对的境界;由于眼识与外色尘不能相触,因此外色尘必由阿赖耶识藉眼扶尘根及意根为缘,摄入外色尘而据以变现成似色而非色的带质境的内相分色尘,显示在眼根的胜义根处,能让眼识生起,并且让眼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眼识所缘的是显色,如青黄赤白等等,是较粗的分别。意识所缘的色尘有四种,是较细的辨别分析:一是了别显色的细相,如显色之明暗、深浅差异等等;二是形色,如长、短、方、圆、远、近、高、低、正、歪、粗、细等等;三是有表色,如行、来、去、止、屈、伸、俯、仰等等;四是无表色,如仪态、神韵、气质等等。
外相分声尘,也是四大所成,是耳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耳识与外声尘不能相触,因此外声尘必由阿赖耶识,利用耳扶尘根摄入外声尘,据以变现带质境的内相分声尘,显示在耳胜义根处,能让耳识生起,也让耳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耳识所缘的是直声;意识则缘比较细致的、有转折的、屈曲的声波,如有情的语声、吼声等,无情的风雨声等、有情无情共发的丝竹等声,又如赞美等悦意声、哭骂等不可爱声、不喜欢也不讨厌声等等。
外相分香尘,也是四大所成,是鼻根所取的境界;由于鼻识与外香尘不能相触,因此外香尘也须要由阿赖耶识藉鼻扶尘根摄入外香尘,据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香尘,显示在鼻胜义根处,能让鼻识生起,并让鼻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鼻识只缘香、臭、不香不臭境;意识则缘更深细的辨别分析,如舒适悦意的好香,如天然檀香等的俱生香,如线香、末香、多物和合的和合香,如石、水等非顺非违的平等香,如蔬果等生熟互变的变异香,如臭的粪、蒜等恶香等。
外相分的味尘,是四大所成,是舌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舌识与外味尘不能相触,因此外味尘要由阿赖耶识藉舌扶尘根摄入外味尘,据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味尘,显示在大脑中的舌胜义根处,才能让舌识生起,并让舌识与意识作辨别、分析。舌识只缘粗的味道;意识则缘可不可意、俱生、和合、变异等等差别。味道综合的食物入口,首先感觉的是咸味,其次是甜味,接著是酸味,最后是苦味。这次第是和舌面味蕾的分布有关,舌缘、舌尖、舌根都能缘咸味,所以先尝;舌尖缘甜味,所以次尝;舌缘缘酸味,所以再次尝;舌的根部则缘苦味,因此最后尝。
外相分触尘,是四大所成,是身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身识与外触尘不能相触,因此由阿赖耶识藉身根的扶尘根为缘,摄入外触尘,据此外触尘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触尘,显示在身根的胜义根处,让身识生起,也让身识与意识作辨别、分析。身识只缘触尘境;至于冷、暖、饥、渴、地、水、火、风、轻、重、苦、乐、涩、滑等等都是意识分析辨别的结果。
法尘是意根、意识所取的境界,是阿赖耶识在前述五尘现起之处直接显现的。所以当有内相分五尘现起,必定有法尘依附于内五尘同时现起,以便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但是有时候,如梦中见分等所示现的法尘,是不需依外五尘而有,是依意根的需求,直接引出阿赖耶识的内相分五尘而显现出法尘;此时大脑中的六尘并不与外六尘联结,是不缘外六尘而独自现行的内相分。
上说的六尘界,总说即是相分,相分有二:外相分与内相分,皆是唯心所现的境界。外相分是器世间所现的六尘,为众生阿赖耶识共业所成。内相分则为有情各自阿赖耶识由六根对外境六尘,即于自心中如其所触、如实显现内六尘,如人照镜,镜中如实显现人影一样,但镜子对自己映现的影像不会加以分别。似同外境的内相分虽是唯心所显,但仍需健全的五色根为依,若当五色根有了缺损,如盲聋瘖哑痴呆等等,不能如实接收外尘境,所接收的外尘境被扭曲了,则阿赖耶识接收了扭曲后的外尘来显现的内相分,也会是扭曲的内相分境。由此可知有情无始以来从未接触过外境,所见所闻乃至所触,皆为自心所现,皆在有情内相分五尘上琢磨;凡愚不知此理,见一切山河大地,见一切人事物等等,都误以为真实见;其实是错了,其实都是只接触到自心如来藏所显现的内相分境界罢了。
三、六识界:六识界是说六识各个都有各自的功能差别、功能限制,各不相滥也不越界。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举眼识来说:所谓眼根触色尘,并非眼根真的看见了色尘,其实眼根是看不到色尘的,只能相对映照,却不能了别,只有眼识、意识才能真正的看见色尘。而眼识所见的色尘,也只是内相分的色尘,无始以来都未曾见到真正的外境色尘。
眼识的生出,是由于意根的需求,引出阿赖耶识中意识及眼识的种子,在眼根与内相分色尘触处不断的流注,意根缘于色尘上的法尘而产生了眼识与意识的辨别作用。其他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与意识的生起及辨别作用亦复如是。
故知内相分五尘生起时,同时有法尘显现,只有意根与意识才能触之;当意根触法尘时,在相触处引出阿赖耶识含藏的意识种子,不断的流注而产生意识对法尘的辨别分析作用;当五识了别五尘时,意识同时就了别五尘中的细相。当五识生起时,意识必定俱在,十八界于是俱足,万法就从此而生。
再说意识,当五识中之一或多识生起,意识必定俱起,因为意识也是五识的俱有依;此时的意识又称作“五俱意识”。意识有时也会离开五识而单独作用,称为“独头意识”,独头意识有二种:一为梦境中,前五识不现,唯有意根所缘的内相分法尘显现,意识现起于梦中受诸苦乐,为独头意识;二为二禅以上的等至境界,前五识不现,唯有意识独住于定境法尘中,不觉观五尘故名为无觉无观三昧,不与五识俱故名为独头意识。至于离念灵知心,并非全然无念,仍有许多意识的微细妄念在运作,以既知外五尘,必与五识俱,不得称为独头意识。
第一目 五蕴
事实上,在佛法中,下士道应该是声闻人所修的四圣谛、八正道的解脱道,中士道应该是缘觉人所修的因缘观解脱道,上士道应该是菩萨所修的般若中道观及一切种智无生法忍,宗喀巴为了想要引人入密宗道的双身法中,避免学人知道意识心虚妄,故意扭曲妄设三士道。声闻人的解脱道中,最重要的是对于五蕴内涵的如实知,然后才能修学五蕴的苦、集、灭、道四圣谛,八正道即是四圣谛中的苦灭道谛,所以对于五蕴如实知,才是一切修学佛法者的首要之务,因为声闻道是佛法的初阶。五阴又称为五取蕴,蕴是积聚的意思,阴是遮覆明性的意思。人类的蕴有五种: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略述如下:
一、色蕴:色蕴的生出,是由于不生不灭的阿赖耶识常住不坏犹如金刚,所持妄想无明与地水火风四大种造色种子,由于中阴身意根与意识的无明,导致阿赖耶识入住母胎执持受精卵,中阴意识随灭不再生起,永远断灭;后时受精卵渐渐发展出色阴五色根以后才又出生全新的意识,已不是前世的意识了,所以不能记忆前世的往事。初入胎时中阴身即告断灭,只剩意根及阿赖耶识住于受精卵中。此时,由于前世意识已经灭尽而不在了,意根的了别慧又极低劣,也没有五色根可供阿赖耶识变现内相分六尘,故不能发生六识在六尘中的了别作用,是完全由阿赖耶识与意根了别受精卵的状态,但阿赖耶识的了别不在六尘中,意根只能了别法尘,故此时的了别状态如同眠熟无梦时。此时阿赖耶识之四大种性以及所含藏七转识的我执妄想,遂藉母血为缘,摄取地、水、火、风四大,逐日增长而变生五扶尘根及五胜义根。历经三十八周住胎期,不断的摄取四大而造就色身;待五色根圆满已,识阴已能正常运作,方由阿赖耶识发动业风,此时胎儿头转向产门;由于业风的驱引,令母体子宫收缩而生出。如是由阿赖耶识四大造色种所变生的色身,名为色蕴。
由于各人阿赖耶识所含藏的妄想、四大种及业种各各不同,导致各人身相、面貌有异,男女有别,同父母所生之子女互异,乃至肤色亦有所不同。如是色蕴,由阿赖耶识的大种性自性依所含藏的无明妄想所造,是方便所作,众缘所成,刹那变异而成长、而强壮、而衰老,乃至最后坏灭,皆虚妄不实,是有生有灭之法,所以色蕴是生灭法,不能认为是真实我,否则即是我见未断之人。
二、受蕴:在《成唯识论》卷3中说:【受谓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能起合、离、非二欲故。】受即是诸识的心所法,即一般人所谓的觉受;也就是领受境界时,所产生的种种感受作用。外境都属于六尘中的境界,有顺境、逆境、非顺非逆境,顺境中则生乐受,逆境中则生苦受,非顺非逆境则生舍受──不苦不乐受。在乐受当中会产生想要继续与境“合会”的需求,称为会遇爱、不乖离爱;在苦受当中会产生想要与境“别离”的欲求,称为不会爱、乖离爱;在舍受当中会对境产生“不合不离”的需求,称为平等爱。其中平等爱仍是处在了别而有执受的状态中,只是不加以强烈的了别或执受;特别是在二禅开始的等至位平等爱定境中,很容易被误会为涅槃境界,但其实还是在愚痴无明烦恼的三界中。在《成唯识论》中,又从苦乐中分出忧喜,从身说苦乐,从心说忧喜,而成苦、乐、忧、喜、舍等五受。
又依《大乘阿毘达磨集论》[注:《大乘阿毘达磨集论》以下简称《集论》。]卷1说:【云何建立受蕴?谓六受身:眼触所生受,耳触所生受,鼻触所生受,舌触所生受,身触所生受,意触所生受。】《集论》又更进一步说,“受”就是六受身。六根与六尘相触,因而产生了作用,谓之六受身。总说六受身有乐、有苦、有不苦不乐。再细分之:当中各有乐身受、苦身受、不苦不乐身受,这是前五识的相应受;复有乐心受、苦心受、不苦不乐心受,这是第六意识的相应受;复有乐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乐有味受,这是自体爱相应受;复有乐无味受、苦无味受、不苦不乐无味受,这是自体爱不相应受;复有乐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乐依耽嗜受,这是欲界胜妙五欲爱相应受;复有乐依出离受、苦依出离受、不苦不乐依出离受,这是对欲界胜妙五欲爱的不相应受。总之,受蕴是依于色蕴与识蕴而有,当其中之一坏灭时,受蕴即坏灭,故受蕴是生灭法,甚为明显;若执受乐者为我、受苦者为我、受不苦不乐者为我,都仍是受蕴所摄,本质是虚妄无实之法;因此不能执受蕴是我,否则,同样的是我见未断之人。
三、想蕴:《成唯识论》卷3说:【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安立”的意思是取像,“分齐”的意思是分别了知全部内容而无遗余。《集论》卷1又说:【云何建立想蕴?谓六想身:眼触所生想,耳触所生想,鼻触所生想,舌触所生想,身触所生想,意触所生想。】想蕴,简单的说就是“了知”的意思。当六根对六尘由触而生受,而我们了知之时就是想;想之后会取所受的境相,再安立一个名称或言说,以方便我们认识及说明它,这也是想;这二者就是想阴的体性。依境相可分为有相想与无相想,有相想如:颜色、长短、音声、形态等等,是可以具体描述的;无相想如:苦、乐、怨、贪等等,是不能具体描述所感知的境界相的了知。不论有相或无相的感知,都是由六识在内相分中辨别分析所得。当五扶尘根摄取外境相的五尘后,阿赖耶识会立刻在五胜义根处,变现出与外境一模一样的五尘内相分,这即是人类十八界中之五尘,并在五尘上显现出法尘;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意识在内相分的法尘上分析整理五尘的细相之后,得到了概念;为了分别与形容这些概念,就会安立种种名称和言说来方便称呼,这些都是想。
这个取境相的过程,是因为前七识不能直接与外五尘境相应,所以当五根对外境的同时,阿赖耶识就已经现行了这些色法的种子,由于阿赖耶识所含藏之种子不断的自心流注,才能在五胜义根上显现出与外境相同的内相分境相,让六识去运作,而有想蕴的生起。假使如中观应成派之宗喀巴等人,说无有阿赖耶识,则这整个过程不就停掉了吗?连五尘都不可能生起了,哪里还有眼见色尘生想、耳听声尘生想……意触法尘生想?乃至他努力修习的双身法或自身手淫的乐空双运之淫触相分,都不可能生起了,还能有他一生努力修习的乐空双运法存在吗?所以说,不依阿赖耶识而说一切法,都是妄想;可悲的是宗喀巴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就更别说他有什么般若智慧、中道观行的实证了!
又,想蕴是由各种了知的功能聚积所成──是依于色蕴、受蕴、识蕴而有(无色界中则不需依于色蕴),如果其中一蕴坏灭时,想蕴即不存在了,故想蕴是积聚之法,名之为蕴。想蕴既是积聚之法,即是生灭无常之法,本质是虚妄不实的;对于想蕴缘生缘灭的事实不能了知,因此而执著想蕴为常住不坏之自我者,即是错认有念灵知与离念灵知为真如心的错悟者,他的想蕴就称为想阴,阴是遮盖智慧光明的意思。有念灵知者,譬如一般人所认取的随时随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知性;离念灵知者,譬如佛门大师们所认取的无语言时了了灵知的了知性,全都属于想阴境界。若修行人不能观察想蕴的本质而被想蕴遮蔽了无我的智慧,错认想蕴为真实我,即是落入想阴之中,即是我见未断者。
四、行蕴:行有二种意思,念念相续谓之心行,身口意各种造作谓之行。前者是诸识种子刹那相续之行,后者是身口之运作以及意识、意根等思惟决断之行,二者都属于行蕴。不了解行蕴是积聚缘生之法,就称为行阴。《集论》卷1说:【云何建立行蕴?谓六思身:眼触所生思、耳触所生思、鼻触所生思、舌触所生思、身触所生思、意触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诸善,思作杂染,思作分位差别。又即此思,除受及想,与余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总名行蕴。】《集论》所说的行蕴就是“六思身”。《集论》又说:【何等为思?谓于心造作意业为体,于善、不善、无记品中,役心为业。】《集论》文中的“身”就是有作用、有运作的意思,“思”主要是指六根触六尘所生起六识的“思”,而“思”有决断的意义,因有此“思”而有意根与意识共同或各别作意的决断,由“思”生起了造作善、恶、无记的种种业。因此,所谓“六思身”即是:眼触色尘而生起眼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耳触声尘而生起耳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鼻触香尘而生起鼻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舌触味尘而生起舌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身触触尘而生起身识乃至意识与意根的行为,意根触法尘而生起意识与意根的行为。《集论》文中说明,在五十一心所法中,除了受心所及想心所外,其他心所法再加上心不相应行,总称为行蕴。又文中“思作诸善”,于百法中是指“信”等十一种善心所;“思作杂染”是指百法中“贪”等六种根本烦恼,及“忿”等二十种随烦恼;“思作分位差别”是指“得”等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请参阅《百法明门论》)。
又因八识心王各自种子念念相续的现行运作,才有色、受、想、行、识的运作,才有世出世间法的生出,这个八识种子念念相续也是行蕴;其中第八识在三界中现行的种子流注行为也属于行蕴,是广义的行蕴;这只有证悟的菩萨才知,阿罗汉与辟支佛都不知。至于身口意三业,不论是善、恶或无记业的行为,此行为与过程,都是行蕴;乃至眠熟位与闷绝位中,都仍然有身行与意行,二乘无学圣者也只能部分了知。
行蕴既然是由色蕴、识蕴、受蕴、想蕴和合而产生之前后相续行为与过程,所以是念念生灭,不是常住法,所以也是虚妄无实,不能认为是实我,否则即是我见未断者。若是错认行蕴中的自我为常住法,譬如《广论》后半部所说密宗止观的乐空双运时,正在运动色身保持淫乐的最强烈、最遍身的性高潮乐受时,由于了知乐受时的觉知心及乐受都同样是空无形色,就错认为性高潮时遍身乐即是报身佛的快乐境界,其实是落入行蕴中──具足身行与识阴意行。然而乐空双运时的行蕴是由色蕴、识蕴、受蕴、想蕴等四蕴合成的,这时具足五蕴虚妄法,而密宗古今法王都不知其虚妄,于是乐空双运时的五蕴就成为阴盖密宗古今所有法王的五阴,成为永远遮盖了他们智慧的阴影,因此遮止古今所有密宗法王的解脱智慧与实相智慧。由此缘故,乐空双运时的境界就具足五阴而不只是具足五蕴了,当然就无法与下士道声闻解脱道相应,更无法与中士道的缘觉解脱道相应,更难与上士道的大乘佛菩提道相应,永远成为具足异生性的凡夫。不但如此,密宗古今一切法王由于执著乐空双运的欲界中法,导致连外道所共的四禅八定都无法证得,于是永远沉沦于欲界中;舍寿后成为欲界中最贪欲的有情,若不是往生夜叉、罗刹世界中继续广行贪淫,便是因为执著密宗道而谤大乘法不究竟,或谤大乘真正证悟的如来藏法为外道神我,因此而下堕三恶道中。
密宗的乐空双运、大乐光明、无上瑜伽等名称所说的男女合修双身法,之所以能够广行于当代佛教界中,导致许多大山头的住持和尚都修过双身法,或者至今仍在暗中修习著,成就破戒大恶业,其肇因都是缘于不知声闻解脱道的内涵,以致永远不能远离我见,落入五蕴之中而被五蕴所遮盖──具足五阴,于是导致贪著于欲界法的乐空双运境界,永远流转于欲界中。大乘法中的参禅者之所以会悟错,亦是由于对五蕴的内涵不如实理解,于是错认五蕴中的觉知心(放下人间烦恼时的有念灵知以及静坐时的离念灵知)为常住不坏我,将识蕴错认为真如、佛性,于是识蕴就成为识阴,由识阴遮盖了实相智慧光明,永远处于凡夫位中;若是错悟以后竟向大众宣称或在书中宣称开悟了,便成就大妄语业,必然下堕三恶道中。由此证实:不如实知五蕴内涵的人,对于真正的三士道是永远无法实证的。宗喀巴既然执著于乐空双运的五阴境界,错认为即是报身佛的境界,显然是不如实知五蕴内涵的凡夫异生。而密宗永远都不想弘扬声闻解脱道的真实义理,永远都只援引解脱道的名相而自己胡乱解释交差,都是缘于解脱道的如实弘扬时必然会对密宗道产生破解的作用──了知密宗道是具足五阴的无智慧境界,密宗道的乐空双运法门就不可能再继续弘扬了,当然密宗就绝对不会诚实弘扬四阿含诸经的真义。无法实证声闻缘觉菩提及佛菩提的人,都是由于对声闻解脱道不如实知所致,而不知声闻解脱道的最大原因则是不知五蕴的内涵;由此可知,如实了解五蕴内涵,对学佛者或学罗汉、缘觉者,有多么重要了。
五、识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共六识,合称识蕴。凡是根、尘二法相触而现行的识,都属于识蕴;譬如眼根对色尘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法尘而生意识,都是根、尘二法和合相触而出生的识,都摄属识蕴。六根中只有意根是无色根,其余五根是有色根;意根又称为末那识,了别慧极差而所缘极广,若把祂加入识蕴中时,就称为广识蕴,不同于声闻解脱道中所说的识蕴。意根与识蕴合起来全部七识,摄属于《阿含经》说的“名色”的“名”,大乘法中方便说是广义的识蕴;但受想行识所摄的“识”是指识蕴六识,因为是由根、尘二法和合相触而出生的。识蕴是由第八阿赖耶识所含藏的诸识种子流注而生,是藉五色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的色蕴,依无色根的意根才能从如来藏中出生的;有了色蕴与识蕴的存在,就有受、想、行三蕴的出现,于是众生日常生活中身口意的造作不断,因此识蕴又称六转识,六转识再加上意根又称为七转识,都是从阿赖耶识心体直接、间接或辗转生出来的,全都属于“名”所摄。此七转识再加上所依的阿赖耶识合称为八识心王,是世出世间法中最殊胜的法,是故称为“一切最胜故”。
此八识于大乘法中复有心、意、识三种名义的差别。《成唯识论》卷5说:【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是三别义;如是三义,虽通八识,而随胜显。第八名心,集诸法种,起诸法故;第七名意,缘藏识等恒审思量为我等故;余六名识,于六别境,粗动间断,了别转故。】第八阿赖耶识名心,集起就是集诸法种,生起诸法的意思;末那识名意,思量的意思,恒审思量,执第八识见分为我;其余六识名识,是了别的意思,于六尘作粗相及细相的了别。(但在初转法轮的阿含部经中,心、意、识另有不同的意义:心是指过去世的意识,意是指未来世的意识,识是指现前能对诸法作种种识别的意识。不可与大乘法所说的心、意、识的意涵混淆不清。)七转识的生起,必有所依: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
一、因缘依:又称种子依,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必依靠阿赖耶识中所含藏的自法种子。也就是说诸识的亲因缘种子不断的流注,才能生起诸识;若没有第八识含藏著七识心的亲因缘种子流注出来,七识心王法就不能生起。
二、增上缘依:《成唯识论》卷4:“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根必不转故。”故人间识蕴的增上缘依主要是指六根──心根意根及五色根,五色根各有胜义根及扶尘根。又增上缘依亦可称为俱有依,就是同时存在而成为自己所依的意思,意即若无这个所依,自己就无法生起。若以五识为例来说,其俱有依共有四种:五色根为同境依、第六识为分别依、第七识为染净依、第八识为根本依。前五识必须缘于前五色根所对的五尘境,五识才能生起;若所缘的五尘境消失了,五识就随之消失,所以此五色根与五识同对五尘境取为现境故,因此五根是五识的俱有依;又称为同境依,即前五根与前五识缘同一境界之意。第六意识必须帮助前五识对五尘境作粗分别,并进一步再作细分别;这两种分别可以同时俱起,当意识与前五识同时存在而配合运作时,就称为五俱意识,因此第六意识是为前五识的分别依。第七末那识恒起我执,染污诸识种,如果能经由意识正见的熏习而能如理的思惟、观察、实证断我见的功德,进而转弃我执,即可使诸识转渐清净,所以第七末那识称为染净依。由染净依可知,说服末那识从染变净,就是我们修行的关键过程了;而《广论》否认有末那识,却说要除烦恼,正是虚诳语。最后是根本依,是指第八阿赖耶识,是前七识所依的根本,所以称为根本依。
三、等无间缘依:又名开导依,《成唯识论》卷4:“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例如前七识种子念念流注,前念种子谢灭,离开本位,让出位置,引导后念种子继于同一位置中现起,前后相续一致,故称为等;念念无间、中无间隔,故称为无间。由于等无间缘依,前七识才能起辨别分析的作用。
又七转识的性质有三种:善性、恶性及无记性,而第八识乃是无记性。其中无记性又分为有覆无记及无覆无记;覆是覆藏罪业,不愿发露忏悔;亦云无明所覆而有我见与我执、法执等,故称有覆;无记是没有善恶的分别,只是率性而作。末那识是有覆藏性而具足无明的,但是祂不分别善恶,是为有覆无记;阿赖耶识则是无覆无记;至于前六识和合运作能起诸心行,造诸善恶业,又能分别苦乐,欣爱厌离等,又与无明相应,是为有覆有记。由上可知,七转识是无常生灭法,譬如末那识,于无余涅槃位时即告断灭,前六识则于闷绝、正死、眠熟、无想定、灭尽定等五位中亦必断灭,因此也是虚妄不实之法;如果执著识蕴等六识为真实我,认为是常住法,即是我见未断者。
以上是对于五蕴身心的略述。至于五蕴的运作又是如何?简述如下:众生之色蕴配合识蕴而由身口意造作诸业,感得苦、乐、舍三受等受蕴,再由了知苦、乐、舍三受而有想蕴;随著这些顺心境、违心境、不顺不违心境的了知而产生想要继续接触,或想要远离,或不想接触也不想远离的思心所,继之生起了身口意等远离恶境或趣向顺心境的行为,都是行蕴;乃至识蕴之识别、记忆、想像、贪求或远离,以及运作语文的思惟等过程,也都属于行蕴所摄。众生从无始以来,生生世世六道轮转无一不是在行蕴中,都是错认五阴为真实我,为求五阴的乐受及远离五阴的苦受而造作无量的身口意业,便感得六道之中无量无数而永不休止的五蕴报身;由于有此五蕴报身,于是众生便在三界中积聚烦恼,生生世世轮回六道受诸苦乐。
《广论》只知破烦恼得出离,却不知烦恼之所由是错认五蕴身心为真实我故;宗喀巴费尽心力,抄袭祖师言论而编造这本《广论》,耗费不少纸墨却一无是处,因为不知五蕴之内容与运作之过程故;也不知道意识是缘生缘灭之法,而主张意识为常住之法,故在后半部的止观法门大力推行男女合修的乐空双运贪淫境界,堕入最粗重的五阴之中。宗喀巴自己都不如实知五蕴的内容,所以他全然未断我见;并且宗喀巴又否定实相心第八识,故无能亲证实相,所谓自疾难救,焉得救他!宗喀巴自己既是未断我见、未证实相的凡愚之辈,又如何能帮助别人断我见、证实相?《广论》之修学者不知此真相,再怎么精进研读《广论》,即使能将《广论》倒背如流,仍然是断不了我见的,更别说是发起般若实相智慧了。密宗又主张:必须显教法门实证完毕,才能修学密宗。在这个大前提下,连宗喀巴自己都没资格修学密宗,又怎能推广密宗?今时的密宗弘扬者也都是与宗喀巴一样糊涂,可谓自相矛盾而不能自己检点。
然而五蕴的制造者,却是众生本有的阿赖耶识,正是宗喀巴所否定的第八识如来藏阿赖耶识。前世寿终时,于舍离旧有的色身后,由中阴身中的染污末那识与意识牵引,入新母胎,执取受精卵为来世的自我色身,再藉由母体提供的四大为缘,由如来藏逐渐成长五色根而渐渐具足新的五蕴身。而原本含藏在阿赖耶识内的有漏业种,继续保存在阿赖耶识中,除非透过修行改染为净,否则永远不会改变。关于上面所说法义,不妨再举前面已经引用过的《心经》为例再作进一步说明,《心经》开首即言:【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五蕴(五阴)之定义已略说如前,然而何谓一切苦厄?五蕴与一切苦厄是甚么关系?为何又要说“照见五蕴皆空”便能“度一切苦厄”呢?所谓苦厄即是指众生被苦所困不得自在,而众生被苦所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执著五蕴为真实我,不能照见五蕴皆空,故七转识与烦恼相应而无法解脱;因此众生若要度一切苦厄──不被苦所困而得解脱,则需先破除意根意识本具之无明,再把含藏在阿赖耶识中的七转识有漏业种转变汰换成无漏清净法种,如此才能解脱于苦,并渐次迈向成佛之道;所以众生若要破除烦恼,以大乘法来说,就必须先突破无始无明,从生灭无常的五蕴身中找出恒常的金刚心阿赖耶识所在;找到这个不生不灭、自性清净的涅槃本心以后,再转依祂的清净性、真如性、无漏性……等诸多法性,历缘对境修除祂所含藏之相应七识心的诸染污习气种子,这才是正途。若是以二乘法来说,则只要现观七识心都是虚妄的缘生缘灭法,只要现观五蕴十八界一一法全都是生灭法,就能断我见及我执,便能成就小乘极果阿罗汉,不必亲证或了解如来藏阿赖耶识。但是这得要有一个前提,也就是信受《阿含经》中的佛语,知道无余涅槃位有一个涅槃的本际,而非断灭空。至于如何才能找出阿赖耶识──明心?这已是大乘人所修的佛菩提道了。对大乘人来说,必须要先断我见;对小乘的证道者来说,则须回小向大转入大乘法中,一样要以断我见为基础;当这个基础如实完成,以及前面所说的各种因缘条件也都具备了以后,在参究的过程中一念相应,自然就能找到阿赖耶识心,从此才算真正进入佛法内门修行,成佛有望。反观宗喀巴于《广论》所说完全不循如此正途,不肯断我见、我执,不肯承认有实相心体的存在,专在生灭法的意识上用心,甚至坚固地执著识阴的我所──乐空双运的触觉境界;对于佛道的因地知见与行门完全无知,并且狂妄地在佛地果相上扪空摸索,盲说瞎画,绝非是真实学佛之人也。
第二目 十二处
十二处为六根处及六境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为六根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为六境处。为何要说处?《集论》卷1说:【问:何因,处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与未来六行受用为生长门故。】卷2又说:【处义云何?识生长门义,是处义。】前句是说:“为何只有十二处?是因为六根及六境的和合相触,能生出六识的缘故,不断熏习的结果,就能出生未来世的六识,因此就有生老病死……等轮回众苦。”后句是说:“何谓处?处是能生出识蕴的处所,即是识蕴现行时的处所。”
十二处各处内容将在十八界法中再说明,因为蕴处界各法悉不相滥故,如来分说此三门意趣稍有不同故。《阿毘达磨俱舍论本颂》卷1说:【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为了不了解心法虚妄的众生,而说五蕴;譬如前面所说宗喀巴不知五蕴及五阴的意涵。为了不了解色法虚妄的众生,而说十二处;譬如宗喀巴不能理解乐空双运中的五尘虚妄,也不能理解乐空双运中的法尘虚妄,所以要解说六尘有处所,也是缘生法。若为心法与色法的虚妄均不了解的众生,则说十八界,譬如解说识蕴六识的虚妄性,这正是宗喀巴等密宗古今祖师都不了解的内涵。因为五蕴有心法四、色法一,十二处有心法二、色法十,十八界有心法八、色法十故(法处,心法色法各摄一分,此处将法处全部摄归于心法)。
第三目 十八界
界者为种子的意思,是说十八界法功能差别之界限。即十八界法由各自含藏在阿赖耶识中的种子而生起,一一界有各自种子的功能局限而不相越界。十八界总共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界,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界,及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识界。
一、六根界:肉体的眼睛形状就像“葡萄”,只是眼根中的扶尘根;而眼根不只是指眼睛的肉体部分,而是包含了眼扶尘根与眼胜义根;依外在可见的眼睛肉体领受外色尘,透过视觉神经(仍属扶尘根),传达外色尘到大脑中的视觉区(眼根的胜义根)中,才具有映照色尘境的功能。因此,眼根只是对境的器官而已,本身并无真正看见色尘、了知色尘的能力。
肉体的耳朵形状就像“荷叶”,是耳根的扶尘根。而耳根的胜义根不是指耳朵肉体部分,而是头脑中处理听觉的部分;我们之所以能够听到声音,是依耳朵(扶尘根)领受外声尘,透过听觉神经(扶尘根)传达到大脑听觉区(耳胜义根)中,才具有映照外声尘境的功能。因此,耳根只是能触声尘而已,本身并没有真正听闻声尘、了知声尘的能力。
肉体的鼻子形状就像“悬胆”一样,而鼻根不只是指鼻子的肉体部分,而是包含了鼻扶尘根与鼻胜义根;依鼻子的肉体(扶尘根)领受外香尘,透过嗅觉神经(扶尘根)的传达,嗅觉中枢(鼻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外香尘的功能,鼻根本身并无嗅闻了知香臭的能力。
肉体的舌头形状就像“偃月”(半弦月),舌根不只是指舌头肉体的部分,而是包含了舌扶尘根与舌胜义根;依舌头的肉体(扶尘根)领受外味尘,透过味觉神经(扶尘根)的传达,进入味觉中枢(舌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外味尘的功能,但舌根本身并没有尝味了知味尘的能力。
身体像个“肉桶”,身根不光是指身体的部分,而是说:依色身的身体(扶尘根)领受外触尘,透过触觉神经(扶尘根)传达外触尘到触觉中枢(身胜义根),才具有能映照触尘的功能,但身根本身并无领受了知触尘的作用。五色根又含有“积聚”的意思,因为五色根都是四大积聚所形成的。亦如身根是积聚地、水、火、风四大所造成的,具有全身三十六种不净物,所以称积聚。这不净物分成三部分;十二种外相不净:发、毛、指甲、牙齿、眼屎、泪、涎、唾、屎、尿、垢、汗。十二种内相不净:肝、胆、脾、肠、胃、肾、心、肺、生脏、熟脏、赤痰、白痰。十二种身器不净: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身根又含有“依止”的意思。因为身根是四肢骨骸,以及眼、耳、鼻、舌等根所依止的地方;同时也是五识的所依,因为五识所依的五根,都是依身根而有,因此又称依止。
五识所依的五根都属有色根,都同时有“扶尘根”与“胜义根”两种。扶尘根:是粗糙的四大所造,即是我们所见到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等的肉体部分;由于它的粗糙混浊,扶尘而用,虚妄不实,所以称为扶尘根;扶尘根本体不会有发识的作用,它有接触外五尘的功用并可安住胜义根,使胜义根能映照外境。胜义根:是清净的四大所造,即是我们所称的感觉神经中枢,位于头脑内;因为是极细的四大所成,也隐藏在脑壳内。古时候,在一般情况下是肉眼所不能见的,它不受外垢尘污故是清净的,透过阿赖耶识的作用,能映照外相分成为内相分(内五尘),根、尘相触由阿赖耶识出生五识,所以说五根是五识的所依根。不论是扶尘根或胜义根,都是由阿赖耶识的大种性自性摄取地、水、火、风四大种所制造成的;五色根与阿赖耶识所造的内相分色、声、香、味、触五尘,合计十种色法,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所造成,与依附于此十种色法之法处所摄众色,总称为色蕴,如《瑜伽师地论》卷25:“谓言色者,即十色处及堕法处所摄众色,是名色蕴。”扶尘根能扶持胜义根,是胜义根能正常运作之所依;而胜义根又能为增上缘而生起五识的活动,是五识之所依根;但二者都必须依附于身根之中。
以上所说前五根都是有色根,当知必定要以阿赖耶识入母胎为因,以父精母血及四大、饮食为缘,而得成长;既须依缘而生,则缘尽必灭,是有生有灭的法,毕竟是虚妄的;凡夫异生把此虚妄的色身当成真实自我,为护此虚妄的自我色身而起种种贪爱执著,以致在欲界中轮回不断,因此在学佛的初期,断身见是第一重要的。
意根又称第七末那识,祂既是“根”,也是“识”。祂是第六意识所依的根,所以称为“意根”。凡夫位的祂,又恒常与我贪、我痴、我慢、我见四种烦恼相应,所以又称为“染污意根”。而且祂无始以来还有恒常、审察、思量的极粗略了别与处处作主的功能;祂恒内执第八阿赖耶识为我,并且能依意识的分别而作种种决断,能作主,所以也有识的作用,因此称为“第七末那识”。末那识直接由阿赖耶识所生出,不必藉其他的心、心法为缘;是无始以来就与阿赖耶识同进同出,乃至未来成佛时也如是,除非是二乘定性声闻缘觉舍寿而入无余依涅槃,否则末那识永远不会消灭或暂时断灭,不同于意识的夜夜眠熟就会暂时断灭。
末那识有恒审思量的功能,前五识不恒常、也不思量,第六意识有分别及思量功能却不恒常(在眠熟等五位中会断灭故),第八阿赖耶识是恒常却永无思量,所以无始以来不曾作主,也不曾对六尘加以了别。第六意识虽然对境界有分别了知的作用,但是无执取决定的功能,当意识认为应该执取时,最后下决定执取或不执取的仍然是末那识,所以只有末那识才有执取决定的功能。末那识心行非常微细,刹那、刹那作主而不间断,祂的了别慧低劣,执著性强,遍计诸法为我、我所,是起惑造业之因。又末那识是无记性,不能作善恶性的分别,但是恒常内执阿赖耶识为自我、恒常外执色身及识阴六识为自我所用,是无明遮覆的有覆性,意识若不能了解我见我执的内涵,或了解以后不能证知这种我见我执的过失,就足以影响意识不愿信受自我的虚妄,导致无法证得声闻或大乘通教中的初果,除非意识能透过如理的思惟和现观来说服末那识。因此,在修行的过程当中,意识所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工具,要靠意识不断的熏习善净法的知见,让末那识习于善净法、认同善净法,才不会使末那识对一切法普遍执取而造恶业,就不会堕落三恶道。在知见上了知自我虚妄之后,还要进一步如理思惟的现观修行,说服末那识断除我见,确实接受五蕴身心不是真我的正理,如此断除我见才能成为初果人;我见确实断除以后,才能再进一步证得菩萨见道位;若不断我见,即使证得或知道了第八识如来藏的密意,也会因无法安忍加以否定,而不能安住于第七住位中;因为亲证如来藏的同时,必须要有断我见的解脱功德存在;若无此分解脱德俱时而在,或无善知识的摄受,即使打探密意而知如来藏的所在,必无法心得决定,智慧也将无法生起,终将退失于菩提。
总而言之,宗喀巴厚厚的一本《广论》讲了一大堆“相似佛法”,却从来不提蕴处界虚妄的下士道声闻菩提的基本佛法知见,反而主张意识是常住不坏的真实心,要求藏传佛教──密宗喇嘛教学人跟随他认定意识常住不坏,不知如此正是牢牢的抱紧我见,永远绝缘于下士道声闻菩提的实证;一边却又要学人断我见、证得一切智智,高唱“断我见、证得一切智智”的口号,实无断我见的实质,那岂不是心口不一、缘木求鱼吗?宗喀巴自己连下士道的学理与实证知见都无,却高唱中士道、上士道,再贬抑自己所不知不证的显教,说不是究竟法,高推堕入我见中的乐空双运为最究竟佛法,使得已知内情的菩萨们觉得可笑。学佛是要基本知见及基本功夫先扎实,每一位阶都要实修实证,按部就班,不能遗漏、躐等,更不可能一步登天的;宗喀巴却在我见不断,也主张要认取生灭性的意识心为常住心的具足我见情况下,空言成就报身佛果,这样的《广论》整本书中的内容,只能说完全是戏论而非佛法。
二、六尘界:外相分色尘,是地、水、火、风四大所成,是眼根所对的境界;由于眼识与外色尘不能相触,因此外色尘必由阿赖耶识藉眼扶尘根及意根为缘,摄入外色尘而据以变现成似色而非色的带质境的内相分色尘,显示在眼根的胜义根处,能让眼识生起,并且让眼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眼识所缘的是显色,如青黄赤白等等,是较粗的分别。意识所缘的色尘有四种,是较细的辨别分析:一是了别显色的细相,如显色之明暗、深浅差异等等;二是形色,如长、短、方、圆、远、近、高、低、正、歪、粗、细等等;三是有表色,如行、来、去、止、屈、伸、俯、仰等等;四是无表色,如仪态、神韵、气质等等。
外相分声尘,也是四大所成,是耳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耳识与外声尘不能相触,因此外声尘必由阿赖耶识,利用耳扶尘根摄入外声尘,据以变现带质境的内相分声尘,显示在耳胜义根处,能让耳识生起,也让耳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耳识所缘的是直声;意识则缘比较细致的、有转折的、屈曲的声波,如有情的语声、吼声等,无情的风雨声等、有情无情共发的丝竹等声,又如赞美等悦意声、哭骂等不可爱声、不喜欢也不讨厌声等等。
外相分香尘,也是四大所成,是鼻根所取的境界;由于鼻识与外香尘不能相触,因此外香尘也须要由阿赖耶识藉鼻扶尘根摄入外香尘,据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香尘,显示在鼻胜义根处,能让鼻识生起,并让鼻识与意识来作辨别、分析。鼻识只缘香、臭、不香不臭境;意识则缘更深细的辨别分析,如舒适悦意的好香,如天然檀香等的俱生香,如线香、末香、多物和合的和合香,如石、水等非顺非违的平等香,如蔬果等生熟互变的变异香,如臭的粪、蒜等恶香等。
外相分的味尘,是四大所成,是舌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舌识与外味尘不能相触,因此外味尘要由阿赖耶识藉舌扶尘根摄入外味尘,据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味尘,显示在大脑中的舌胜义根处,才能让舌识生起,并让舌识与意识作辨别、分析。舌识只缘粗的味道;意识则缘可不可意、俱生、和合、变异等等差别。味道综合的食物入口,首先感觉的是咸味,其次是甜味,接著是酸味,最后是苦味。这次第是和舌面味蕾的分布有关,舌缘、舌尖、舌根都能缘咸味,所以先尝;舌尖缘甜味,所以次尝;舌缘缘酸味,所以再次尝;舌的根部则缘苦味,因此最后尝。
外相分触尘,是四大所成,是身根所对的境界;由于身识与外触尘不能相触,因此由阿赖耶识藉身根的扶尘根为缘,摄入外触尘,据此外触尘来变现成带质境的内相分触尘,显示在身根的胜义根处,让身识生起,也让身识与意识作辨别、分析。身识只缘触尘境;至于冷、暖、饥、渴、地、水、火、风、轻、重、苦、乐、涩、滑等等都是意识分析辨别的结果。
法尘是意根、意识所取的境界,是阿赖耶识在前述五尘现起之处直接显现的。所以当有内相分五尘现起,必定有法尘依附于内五尘同时现起,以便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但是有时候,如梦中见分等所示现的法尘,是不需依外五尘而有,是依意根的需求,直接引出阿赖耶识的内相分五尘而显现出法尘;此时大脑中的六尘并不与外六尘联结,是不缘外六尘而独自现行的内相分。
上说的六尘界,总说即是相分,相分有二:外相分与内相分,皆是唯心所现的境界。外相分是器世间所现的六尘,为众生阿赖耶识共业所成。内相分则为有情各自阿赖耶识由六根对外境六尘,即于自心中如其所触、如实显现内六尘,如人照镜,镜中如实显现人影一样,但镜子对自己映现的影像不会加以分别。似同外境的内相分虽是唯心所显,但仍需健全的五色根为依,若当五色根有了缺损,如盲聋瘖哑痴呆等等,不能如实接收外尘境,所接收的外尘境被扭曲了,则阿赖耶识接收了扭曲后的外尘来显现的内相分,也会是扭曲的内相分境。由此可知有情无始以来从未接触过外境,所见所闻乃至所触,皆为自心所现,皆在有情内相分五尘上琢磨;凡愚不知此理,见一切山河大地,见一切人事物等等,都误以为真实见;其实是错了,其实都是只接触到自心如来藏所显现的内相分境界罢了。
三、六识界:六识界是说六识各个都有各自的功能差别、功能限制,各不相滥也不越界。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举眼识来说:所谓眼根触色尘,并非眼根真的看见了色尘,其实眼根是看不到色尘的,只能相对映照,却不能了别,只有眼识、意识才能真正的看见色尘。而眼识所见的色尘,也只是内相分的色尘,无始以来都未曾见到真正的外境色尘。
眼识的生出,是由于意根的需求,引出阿赖耶识中意识及眼识的种子,在眼根与内相分色尘触处不断的流注,意根缘于色尘上的法尘而产生了眼识与意识的辨别作用。其他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与意识的生起及辨别作用亦复如是。
故知内相分五尘生起时,同时有法尘显现,只有意根与意识才能触之;当意根触法尘时,在相触处引出阿赖耶识含藏的意识种子,不断的流注而产生意识对法尘的辨别分析作用;当五识了别五尘时,意识同时就了别五尘中的细相。当五识生起时,意识必定俱在,十八界于是俱足,万法就从此而生。
再说意识,当五识中之一或多识生起,意识必定俱起,因为意识也是五识的俱有依;此时的意识又称作“五俱意识”。意识有时也会离开五识而单独作用,称为“独头意识”,独头意识有二种:一为梦境中,前五识不现,唯有意根所缘的内相分法尘显现,意识现起于梦中受诸苦乐,为独头意识;二为二禅以上的等至境界,前五识不现,唯有意识独住于定境法尘中,不觉观五尘故名为无觉无观三昧,不与五识俱故名为独头意识。至于离念灵知心,并非全然无念,仍有许多意识的微细妄念在运作,以既知外五尘,必与五识俱,不得称为独头意识。
上一篇:第五章 《广论》中士道之平议
下一篇:第四目 阿赖耶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