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目 十二支只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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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目 十二支只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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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乘一切有部主张:二因(无明、行)五果(识、名色、六入、触、受),三因(爱、取、有)二果(生、老死),决定不同世。过去世的无明、行、(宗喀巴加上因位识,成为二支半),招感出来这一生的识(宗喀巴说为果位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果,这是一重因果;但是没有爱、取的滋润,决定不会马上感得生、老死的果,因此宗喀巴此说是断见外道的思惟模式。另外爱、取、有是这一世造的因,招感未来世的生、老死,这又是另一重因果;但是没有能引的无明、行,及所引的识等种子,成为意识能生自己或者意识常住,因此又成为常见外道。因此他的十二有支成为三世二重因果,是具足断、常二见的外道见解。
  《广论》183页说的:
  若尔引生两重因果,为显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显两重耶?若如初者,则已生起果位之识,乃至于受,后生爱等,不应道理。若如第二,则后重因果中缺无明行及因位识,前因果中缺爱、取、有。答:无过,谓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已生,即于此立生、老死故。
  此正是萨婆多(小乘说一切有部)的主张。宗喀巴说:“假若能引是因,所引是果;能生是因,所生是果;如果显示在有情身心上,到底是一重因果、还是两重因果呢?假若是一重因果,则能引因从无明、行到因位识,所引果从果位识、名色、六入、触到受,就已经完成一重因果了,就不须要后面爱、取、有、生、老死。假若如第二种,则后重因果中缺少无明、行、因位识,前因果中缺少爱、取、有,这样似乎没有道理。”宗喀巴自己回答说:“没有错,因为能引因所引出来的法,就是果位识、名色、六入、触、受,而这所引的内容,也就是能生因所生出来的内容,这个内容就是生、老死。”理论上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这就是萨婆多的主张,如宗喀巴主张的六识论来说,以意识为主体说因位识及果位识而流转生死,这是具备断、常二见所说的两重因果。
  其实十二支不能说为两重因果,而是一重因果贯穿三世。无明、行(能引因)所引出来的法,就是识、名色、六入、触、受,而这所引的识、名色、六入、触、受又因爱、取、有(能生因)的滋润感生当来的生、老死。这只是所引与所生重叠,一是种子性,一是异熟果,本属同一有情、同一个因果,所以不能说为两重因果。这才是真正显示了能引是因与能生是缘,有因有缘才能感果。具体的说,十二支的前十支都是感果的因缘,能感下一世的生、老死的果;并能显示果位中一是现法苦,一是未来苦。《瑜伽师地论》卷10说:【问:几支苦谛摄及现法为苦?答:二,谓生及老死。问:几支苦谛摄当来为苦?答:识乃至受种子性。】圣 弥勒菩萨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未来苦是在此世现法中的种子位中,尚未感果;等到来世感果之后才有未来世的生、老死之苦,所以说识、名色、六入、触、受是种子性,是未来苦;现法苦是由于过去世的识乃至受种子性,已经感生现法之生老死,所以现在正在承受生、老、病、死苦受当中,是一重因果却贯穿三世。
  《成唯识论》中也是同样的说法,立了二世一重因果,如《成唯识论》卷8说: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与爱、取、有或异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十二,一重因果,足显轮转及离断常。施设两重,实为无用,或应过此便致无穷。
  《成唯识论》在破小乘说一切有部及如宗喀巴等外道所说的两重因果。略释《成唯识论》卷8所说:“十二支中,前十支是因,后二支是果,因和果决定不同一世。过去世从无明、行乃至有,是十因,感生现在世生、老死二果。或从现在世十因,感生未来世二果。前十支因中的前七支,与爱、取、有这三支,或者异世,或者同世。而第二行支、第三识支、第七受支,确定同世,如是十二支,建立一重因果,就已经能够显示众生轮回流转生死,以及圣弟子离断常二见而实证解脱,十二有支但说一重因果,即能够显示三世俱有的正理。因有十支即破常见,果有二支即破断见。有因有果涉及三世,所以如一切有部施设建立两重因果,是没有实质的作用。这样的话,那应该超过二重,乃至建立三重四重至无量重因果,这样过失就会无穷无尽而无了期,故说一重实为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