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目 《广论》破有事无事俱非四句
若谓中观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此如前说事有二种,若以自性所成之事,随于二谛许何谛有皆当破除,能作用事于名言中非能破除。又无事中,若于无为许由自性所成无事,如此无事亦当破除,如是之有事无事二俱当破,有自性之俱非亦当破除。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当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简别而破四句,破除有事及无事时,作是破云:“俱非彼二。”次又破云:“亦非非二。”是自许相违。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
宗喀巴说:“事有二种:一是有事,自性所成的事要破除,无自性有作用于名言中不能破;一是无事,有自性无为所成的无事亦当破除。”也就是说:“有自性的有事、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应当破除。”然而此话差矣!
如上《广论》文中,若套用改为宗喀巴所用语法逻辑的话,谓:“若为圣龙树、提婆菩萨中观诸教典中,不须破一切事,或不须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不须破一切。”因为诸法的有事、无事、或俱有事无事、或不俱有事无事,四句皆依阿赖耶识而说,诸法离四句诸法即不可得。
《楞伽经》卷4 中说:
大慧!观察觉者,谓若觉性自性相,选择离四句不可得,是名观察觉。大慧!彼四句者谓离一异、俱不俱、有无非有非无、常无常,是名四句。大慧!此四句离,是名一切法。大慧!此四句观察一切法,应当修学。
语译如下:
“大慧!观察觉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若能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而生起觉照的智慧,就了知诸法假若离开四句即不可得,这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四句是诸法离一异不可得、离俱不俱不可得、离有无非有非无不可得、离常无常不可得,是名四句。大慧!如上四句离,函盖一切法。证悟菩萨应以四句观察一切法,此四句应当修学。”
《楞伽经》说要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诸法的性自性法相乃是阿赖耶识体性的一部分,因此诸法之性自性法相,是依阿赖耶识来作正理观察,而生起觉照的智慧,才知道诸法不能离开四句。又诸法由阿赖耶识所生是依他起法说为无自性,又诸法由于世俗的遍计执说各有其自性,所以又说诸法有其自性;因此诸法有或无自性是诸法一体的两面,不能离阿赖耶识单说诸法有自性或无自性。宗喀巴所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应是要破除遍计执性而不是法的功能自性,若要破除诸法缘起的功能差别自性,则等同要破除诸法无自性,如是,套其自说云:“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但是实质上却有所不同,因为宗喀巴等六识论者将正法广作邪解,菩萨们为了佛弟子的法身慧命与正法的安危故,必定要与彼等执六识论之疯狂者诤到底,不能有假慈悲的乡愿心态,不能当滥好人,否则无辜众生法身慧命将受害无有穷尽,如此怎能对得起 世尊祂老人家呢?
再说宗喀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之有事、无事、俱有、俱非四句,破了则一切法不可得。如何说呢?因一切法于现象界是有事,不能说无事。然而一切法是由阿赖耶识直接或间接、展转生出,所生法没有自体性,离七识即无有一切法,七识灭一切法即灭,故说一切法是无事。又依于因缘来说,五蕴诸法不是本来即有,是从阿赖耶识而生,出生之后才有,但终归会消灭,灭后即是无法,故说非有事;然而众生无始来因为无明的缘故,不断流转生死,生生世世阿赖耶识不断地生出五蕴诸法,故说非无事。而五蕴诸法被出生是有事,生灭期间皆不离自心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本体却无有五蕴诸事,故说为有无事;因此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依于阿赖耶识而说,离阿赖耶识不能说有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又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函盖中道实相一切法,离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则无中道实相可说,一切法皆属戏论而不可得,故此“四句离”不能破,破则无法故。
宗喀巴说:“事有二种:一是有事,自性所成的事要破除,无自性有作用于名言中不能破;一是无事,有自性无为所成的无事亦当破除。”也就是说:“有自性的有事、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应当破除。”然而此话差矣!
如上《广论》文中,若套用改为宗喀巴所用语法逻辑的话,谓:“若为圣龙树、提婆菩萨中观诸教典中,不须破一切事,或不须破自性有无二俱二非四句无不摄法,故以正理不须破一切。”因为诸法的有事、无事、或俱有事无事、或不俱有事无事,四句皆依阿赖耶识而说,诸法离四句诸法即不可得。
《楞伽经》卷4 中说:
大慧!观察觉者,谓若觉性自性相,选择离四句不可得,是名观察觉。大慧!彼四句者谓离一异、俱不俱、有无非有非无、常无常,是名四句。大慧!此四句离,是名一切法。大慧!此四句观察一切法,应当修学。
语译如下:
“大慧!观察觉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若能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而生起觉照的智慧,就了知诸法假若离开四句即不可得,这就是观察觉照的智慧。四句是诸法离一异不可得、离俱不俱不可得、离有无非有非无不可得、离常无常不可得,是名四句。大慧!如上四句离,函盖一切法。证悟菩萨应以四句观察一切法,此四句应当修学。”
《楞伽经》说要观察诸法的性自性法相,诸法的性自性法相乃是阿赖耶识体性的一部分,因此诸法之性自性法相,是依阿赖耶识来作正理观察,而生起觉照的智慧,才知道诸法不能离开四句。又诸法由阿赖耶识所生是依他起法说为无自性,又诸法由于世俗的遍计执说各有其自性,所以又说诸法有其自性;因此诸法有或无自性是诸法一体的两面,不能离阿赖耶识单说诸法有自性或无自性。宗喀巴所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应是要破除遍计执性而不是法的功能自性,若要破除诸法缘起的功能差别自性,则等同要破除诸法无自性,如是,套其自说云:“虽知如是而云无过,强抵赖者,我等不与疯狂共诤。”但是实质上却有所不同,因为宗喀巴等六识论者将正法广作邪解,菩萨们为了佛弟子的法身慧命与正法的安危故,必定要与彼等执六识论之疯狂者诤到底,不能有假慈悲的乡愿心态,不能当滥好人,否则无辜众生法身慧命将受害无有穷尽,如此怎能对得起 世尊祂老人家呢?
再说宗喀巴要破除诸法有自性之有事、无事、俱有、俱非四句,破了则一切法不可得。如何说呢?因一切法于现象界是有事,不能说无事。然而一切法是由阿赖耶识直接或间接、展转生出,所生法没有自体性,离七识即无有一切法,七识灭一切法即灭,故说一切法是无事。又依于因缘来说,五蕴诸法不是本来即有,是从阿赖耶识而生,出生之后才有,但终归会消灭,灭后即是无法,故说非有事;然而众生无始来因为无明的缘故,不断流转生死,生生世世阿赖耶识不断地生出五蕴诸法,故说非无事。而五蕴诸法被出生是有事,生灭期间皆不离自心阿赖耶识,阿赖耶识本体却无有五蕴诸事,故说为有无事;因此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悉皆依于阿赖耶识而说,离阿赖耶识不能说有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又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函盖中道实相一切法,离有事、无事、有无事、非有事非无事,则无中道实相可说,一切法皆属戏论而不可得,故此“四句离”不能破,破则无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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