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确保您的权益-捐赠器官应自我保护(二)
问:1、中阴身中的小五通是指哪小五通?请慈悲详细开示。
2、第19期电子报的(般若信箱)中"问三"的解答中说:"未来世父母和合时有光明出现",请问,此光明于何时出现?是父母交合时即出现?还是父母出现性高潮时出现?还是精子进入卵子时才出现?还是其他时才出现?
3、中阴身投胎可以不受空间的限制,即可以从极遥远的某个星球,于一刹那间来到地球投胎,是这样的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1、所谓的小五通,是指漏尽通以外的五种神通,包括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中阴身有这五种神通,但是这五种神通,都是有限制的,主要的作用是让他能够顺利的投生到下一世的色身(受精卵等)中,比不上修习禅定者所发起的五通,所以称之为小五通。这是有情众生在中阴身时的异热果报,不是修来的。
2、来世父母和合时的光明,是与父母平时的光明有所不同;这时会引生与他们有缘的中阴身有情看见光明,就直接来到现场,因为心中生起颠倒想,以为自己正在与父(或与母)和合,所以被当时境界所拘束而渐近产门、终于入胎。入胎后意识觉知心永灭而不再现前,来世则是另一个全新的意识觉知心。这个光明是在父母交合之时即已开始显现,才可能会有中阴有情可以在父母和合时生起颠倒想的境界现前。
3、经中没有明说有情可以自己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投胎,但是阿含经典中有说到:假使此世界坏了,所有众生都将往生到他方世界,继续享受福报或继续在地狱中受苦。如此看来,是可以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去受生的。但是十万亿佛土之外的极乐世界,可能就太遥远而无法自己到达了。因为,往生到最近的另一个星云漩系,就已经是人类科技所无法想像的了,所以众生死后因为业力及往世因缘而生到别的星球,依阿含部的经典所说,是可能的;但是想要自己生到极乐世界,大约是不可能的,还是得靠佛的加持与接引。
问:1、比如说有一人生前是精神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语言。此人死后在中阴身时,其精神病能否自然痊愈?此人在中阴身时能否正常投胎?
2、人在正死位时,如来藏逐渐向中阴身转移。而中阴身投胎进入受精卵时,其如来藏的转移,定否也是逐渐转移的?还是一刹那即完成了转移?
3、有天眼的人,能否看到死亡者中阴身渐渐生起的过程,及中阴身投胎的过程?(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二)
答:1、所有的精神病患,在中阴阶段时都没有病可说的;因为他们已经离开这个有障碍的五色根了,在中阴阶段是依其因缘果报现前时的中阴身五色根而运行意识觉知心的;这时不一定再重新受生为人,要看他在世时所造的业是纯无记业、或是有记业而定;如果是有记业,又得看他的业是善业或是恶业?在中阴阶段,如来藏执行因果律时,从来不会考虑精神状态有没有问题,都是直接受报的。所有精神病的问题,从如来藏的立场来说,是不存在的。至于能否正常投胎,那就要看是如何解释正常的投胎。若意识的精神状态适合痴痴呆呆的生活,就去投胎作愚痴类的有情,从如来藏来说,那也是正常的投胎,所以中阴阶段的投胎,没有所谓的正常或不正常可说,都由各人自造的善、恶、无记业的多寡,以及解脱智、实相智来决定的。
2、如来藏在接触到卵子时就会迅速的进入其中,意识心当时就完全消灭无余了;下一世的意识心是依如来藏在母体中所造的五色根而出生的全新意识,所以不能与此世的意识连结,所以完全不知此世的任何事情,包括生活细节在内。如果母体没有排出成熟的卵子可供如来藏进入其中执持,就须再等待另一对有缘的父母和合才可能入胎。这些事相,在《瑜伽师地论》中有很详细的说明,您可以自行请阅了解。
3、有天眼的人,可以看得见鬼道(俗称阴间)众生,也可以看得见天界有隋;但是受到他的禅定境界高低限制:有欲界定的人所得天眼,只能看见欲界天;有二禅定境的人,只能看见二禅天以下的天人;依此类推,上界可以看见下界境界,下界不能看见上界境界。如果没有禅定的证量,而证得天眼,他只能看得见鬼道众生,那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阴眼。有天眼的人一定可以看得见人死后中阴身生起的过程,如果看不见,就表示他的天眼通是假的,不是真的有天眼。
问:1、精子和卵子是众生吗?如果是众生,他们又怎么结合产生人呢?精子与卵子,在未形成受精卵之前,它们是由低等生命的如来藏执持还是由人的如来藏执持?
2、精子被冷冻保藏,以后人工授精,还能发生正常功能。冷冻期有无如来藏持之?突然遇到雪崩,人被压死,然后发现某些细胞仍活著,此存活之细胞不需如来藏持之吗?
3、手指不小心被切断一截,到医院又被接上了。在未接上之前,说明它还未死掉,若真完全死掉就接不上了,对此,如来藏持还是不持?若持,已离身体,岂不是如来藏分两处,变成可分割了?若不持,岂不马上坏死,怎么还能接上?(器官移植也是同样疑问。)(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三)
答:1、精子和卵子都不是众生,只是如同细胞一样的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精子是由此男子的如来藏所执持,卵子则是由此女子的如来藏所执持,直到形成受精卵时,才会有中阴身入胎。在受精卵位,仍然不是众生,直到有如来藏进入受精卵中持卵安住以后,才算是众生。而中阴身于入胎后随即消失,但中阴身的如来藏不灭,转而执持受精卵,使之继续成长为完整的色身。
2、精子或卵子虽被冷冻保存,既然以后还可以作为人工授精之用,就表示仍有细胞的作用存在,但不必一定有如来藏执持,因为它已被如来藏排出而不执持了。人死之后,存活的器官,乃至细胞,只要还有生物细胞的作用,都可以被人继续使用。人类死亡后,在医学上说是已经死亡了,但这只是医学上的认定,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死尽;真的死尽,是在如来藏完全离身之后,这时的细胞已不能再被使用了,如来藏的完全离身,快则八小时,慢则可能拖到一整天、乃至二天。所以雪崩被压死以后,只是已经正式进入死亡舍报的过程而无法再继续生存下来而已,但不表示他己完全死尽,所以在完全死尽之前,仍有完好的细胞、器官可以被人取下来移植给他人。
3、如来藏并无形质,要如何说祂是在一处、二处。若以祂的作用来论处所,也不可说是一处、二处。虽然说祂的作用,大部分在五蕴中显示,所以有时候经论会说,如来藏在身内。《成唯识论》卷2说:"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所以,如来藏除了执持有根身,也执持器世间——也就是山河大地,也会因为每一个人的善业、恶业而有增损,但却不能说如来藏分在色身与山河大地二处。祂还有其他的功能、作用,大到不可思议,如何能以作用处来计数?被切掉的手指或器官,既然还有作用,当然显示它的细胞功能还没损坏,但不必一定要有如来藏执持,这并不能表示如来藏因此而被切割成二处。因为如来藏的作用,本来就不限于身内,而被切掉的手指也不是立即就损坏原有的细胞功能性,所以不应以其离身而说如来藏分在二处,也不可因为如来藏在不同处生起作用而计数为二或三个如来藏。
问:吸毒的人,闭上眼睛会进入幻觉状态,据说是"想啥来啥",想开飞机即刻进入蓝天开飞机,想吃好东西即刻可以吃到好东西,想美女即刻可来美女。从道种智上说,为什么会出现极为逼真的境界?另外,毒品是如何薰习八个识而使吸毒者上瘾?(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我们没有吸过毒品,不知道其中的境界;但若真的像您所说的这样,那应该只是如同观想一样的道理:观想日轮、琉璃地、宝莲花座、……、观世音、阿弥陀佛等,应是同样的道理。这就如同梦里的六尘相分一样,都是从如来藏中生出来的,如来藏会配合意根的需要而出生这些相分,意根则被意识所引导而出现了这种思心所,因此而有如来藏出生了观想境界中的六尘相分。吸毒者应该可以藉毒品来达到他所想要的幻想中的快乐触觉境界,如同密宗以一生的时间努力修观想,而在观想境界中出现了淫乐的境界触,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毒品可以使他们不必像藏密喇嘛一样努力付出"修行"的辛苦,就达到幻想的结果。
毒品熏习成瘾的原理,和美色、美食、名利、权势等等世间法,使人贪著的原理,其实是一样的。但您所问的,有一点问题,应该说"只有第八识能够受熏,而不是八个识都能受熏"。其余的七个识(七转识),都只是能熏。七转识在接触境界时,产生了苦乐受,末那识对苦乐受产生了执著性,这种执著性便一点一滴的熏习至第八识中的七识种子里,后来的七识种子现行时,就会更加的贪著而无法自己控制了,这就称为上瘾、毒瘾。因此,熏习都是透过不断的执取,导致越来越深入,方能产生后来重大的改变。会染上毒瘾的人,一定是贪染很重的人,吸食毒品只是诱发贪染的导火线而已。如果他的贪染不重,偶而吸食一次,又有正知见而立即断除这个贪爱,就不致于因此上瘾。但是,欲界的有情,本来就是因为贪染重才出生在欲界,对五欲的免疫性很低,所以对于能够产生强烈苫乐受的毒品,仍然应该避免为了好奇心的满足而去尝试。
问:想问是什么因果会有自闭儿的产生呢?如果这一世老是恐惧人群,会是什么原因?这跟来世会变成自闭儿有关连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2期般若信箱问七)
答:自闭儿只是逃避现实下的现象,不肯面对现实,如同精神病患不肯面对事实,不愿承受此世、往世所造种种业的果报;或是精神太脆弱,无法承受打击,觉得以后全无希望了,就自暴自弃起来,时间久了也就习惯精神病的状态,这都不是健康的作法,也是不利此世后世道业的想法与作法,种子不断的熏习,越来越坚固,未来世可能不容易再出生于人间了,这是令人很难过的事。所以对于努力在帮助他们的医师和善心人上,我们都在心中对他们生起很崇高的敬意。
问:1、吾人生西时,第六识已停止运作,真如不作分别,阿谁在西方净土修行呢?
2、老师虽在著作中开示,第六识只有一生,绝不会转生到下一生。但弟子曾经从一些书本看过有人死后的灵魂投生到别人身上,并仍保持前生的记忆与习气的记载,这可使我迷惑了!
3、是否进入涅槃后使不再轮回,因此佛不入涅槃而仍在度众生呢?
4、请问老师:香港可会有正觉分堂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5期般若信箱问四)87
答:1、据《观经》所载,生西之时是"行者自见其'身'坐宝莲华",可见是经过中阴身而往生的,当然会有意识心现行,如同一般人舍寿一样,并不是意识已经断灭了。
2、若有人死后投生到别人身上,并仍保持前生记忆的事情,通常都是在那个人死后十年、二十年才传扬出来的,如同西藏密宗的喇嘛们显现神通的事情,在生时都不曾有,都是死后数年、数十年才开始传说,都不是生前有神通,所以传说并不可靠。古时智者曾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因为有许多人为了博取世名与利养,往往杜撰而说、而写,大部分不是事实。并且,别人的色身是别人的如来藏所生,一定得由别人的如来藏来持身,不可能由另一人来持身,所以投生于新死者的身中,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新死者的基因与他的色身完全相同,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死后投身于新死者身中而活转过来,而成为另一个人;但是,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基因,也仍然有所不同,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器官移植仍然会有排斥现象,只是比较低而已。虽然我们不否定有藉身还魂的可能,但是机率极低,所以不应信受西藏密宗所说"可以藉迁识法把每一个人的真识都迁移到别人身上",因为那是需要恰巧遇到基因完全相同时才有可能实现的,而且古时的抗排斥药也还没有发明,而西藏古今的喇嘛们(除了被达赖五世所灭亡的觉囊派以外)至今没有一人曾经证得自己的如来藏识,当然更不知道死者的如来藏识所在,那又如何能为死者迁识到他人身上呢?所以他们藉尸还魂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3、佛地舍弃人寿后所入的涅槃,其实未入涅槃,因为佛地是具足四种涅槃的:(一)诸佛在二大无量数劫以前的七住菩萨位时,就已证得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了,这是二乘圣人不能想像的涅槃境界。(2)有余涅槃的修证,只是断我见及我执;佛地则是早巳断尽了,当然有此涅槃。(3)佛地既断我见与我执,舍寿时当然可以入无余涅槃,而且佛地更将阿罗汉所不能断除的一切粗习气乃至极细的习气种子都断除了,当然更是具足无余涅槃。(4)但是诸佛因为大悲、大愿而不入无余涅槃,但亦已具足有余、无余涅槃的证境,并且更超过此二涅槃,所以诸佛都不住于生死中,但又因为大悲、大愿所持而不入无余涅槃中,所以称为无住处涅槃,生死、涅槃俱无所住故。所以诸佛在人间示现圆满后,依俗舍寿而入涅槃,只是示现给二乘人及世俗人看的:证明确实有人可以经由修学佛法而离开三界生死。
4、香港创设本会的分堂或分会,导师认为目前的因缘尚未成熟,仍需待缘;谢谢您的建议,缘熟时将会创设之。
问: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该如何处治呢?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5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1、"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同性恋者不能出家,出家人必须舍离家眷的爱恋故。同性恋者是对同性有情有所爱恋,出家以后若可以不再爱恋以前的同性恋人,自然也不会爱恋其余有情,可以舍亲弃家,当然就可以出家了!这与异性恋者出家以后不再爱恋配偶的道理是一样的。
2、"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者不一定是累世熏积的习气,有很多人往往是因为儿时的熏习以及基因的具有异性特质所致;基因的部分可以解释为:因为累世的熏习,所以导致此世产生异于常人的基因。若非基因的缘故,当然就是此世儿时的环境异常熏习所致,或是被同性恋者长期灌输同性恋的思想而熏习成就。
3、"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同性恋者,在佛法中是不被接受的;戒律中也不允许,所以算是邪淫,但因不是与他人的配偶行淫,所以不是重罪,而是轻垢罪。
4、"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合法化以后,在世间法中不算是邪淫,但在佛法中仍然算是邪淫,因为不是在二根行事;不但二乘法中如此,大乘法中也是如此,因为菩萨证菩提时,不可以毁坏世间法;而世间法的正常状况是以异性恋来建立家庭,使子女得到正常的父爱与母爱,健全子女的人格发展;但是同性恋者结婚以后,不能达到这些目标,纵使合法化了,仍应算是邪淫。
5、"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这当然会成为学佛上的障碍,因为与戒律不符,也会招来他人异样的眼光,而自己也会滋生种种疑虑,不利于学佛。
6、"该如何处治呢?"若想出家,则应把对于任何人的爱著全部断除;若欲学佛,就该度对方也学佛,说明同性恋的不如法处,解除自他的系缚。
7、"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同性恋者在中阴阶段不必改变为异性恋者,仍然会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入胎;因为他将会参与来世父母的淫行,因此就会接触女根产门而入胎受生;不论是男同志或女同志,在那时父母之中一定会有一位是与他同性的。
8、"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依上一题的说明,这个问题也就可以不必作答了。
问:曾听过数例亡者于舍报后,经助念几个小时以后,身体变得非常柔软。初死时阿赖耶识尚未完全舍离色身,而身体已经定僵硬的状况,为何在几个小时以后,阿赖耶识已完全舍离色身的情况下,亡者的色身却变得非常柔软甚至出现瑞相?这是什么原因呢?(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阿赖耶识心体有其自性,其中之一是不可知执受,并且另有融通妄想,在这二种自性共同运作之下,会使中阴身的意识心通于肉体色身而产生变化,所以助念之后的尸身会转变呈现瑞相。关于不可知执受,在平实导师讲经说法的过程中,有时常会听到;关于融通妄想,在平实导师讲解《楞严经》时也曾详细的说过,请回忆一下当时所听闻的法义,可能您就会对这个问题有了解答。由于其中八识心王的互动,以及舍报时间的久暂、助念时机的不同,都会产生种种不同的状况,所以很难用短短的篇幅来解答您的问题,在这里就只能作如此的说明了!
问:老师说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可见死亡乃是由意根决定的,例如《起信论讲记》第二辑的164、177页及《正觉电子报》第13期的14页中所说。但在《真实如来藏》第84页,则又说:"末那既能持身,复能做主,则必不使自己所有之色身老死,然色身终究不遂末那所愿,仍向老死演化。"也就是说意根能做主,但不能持种,意根不想老死却不得不老死,这样说来,死亡不就变成是如来藏决定而非意根决定了吗?又如85页:"彼诸有情(指三恶道)之末那既能持苦趣身,复能做主,应于生苦趣中受苦时,立即舍身他住,而实不能。现见三恶趣有情之如来藏,于苦趣中依旧执持苦趣身而不舍离",也就是说意根决定要舍报,但如来藏不舍,这样说来,做主的不就变成是如来藏而非意根了吗?意很决定舍报还得如来藏同意,这样决定权不就落在如来藏了吗?又如第二十七章之陈述,众生受苦想舍报而不能得,乃因如来藏之"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而使众生无法舍身。因此令学生不解的是,平时都说只要意根决定舍身就能舍身,但在《真实如来藏》这本书中却又说意根要舍身却不能舍,因如来藏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故,色身不遂末那所愿。因此想请问:舍报是末那决定还是如来藏决定?若是意根决定,则如来藏不应反对舍报;若是如来藏决定,则意根就不是做主者。又第201页提到地狱有情"一日之间万死万生,欲生他处竟不可得。故想请问:地狱有情生生死死是谁做主决定?即能做主决定生生死死为何不能做主往生他处?(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7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死亡可以大略归类为二种:知道死亡时间已到而接受死亡的到来;不愿接受死亡时间已到的事实而极力撑持不愿死亡;说的都是面临死亡到来时的情况。但也有面临极痛苦的境界而希望舍报免苦,可是死亡时间尚未到来而无法舍报的情况;平实导师书中说的是函盖不同种类的多种情况,不是单说其中的一种而已,准此而观就无问题了。若意根能于一切时皆作得了主,那世间还有因果存在吗?一切众生皆不愿老死,但又不得不老死;如来藏虽不作主,但随其中所含藏善恶业种成就异熟果报之缘,使得众生随业往生六道轮回,乃王于地狱受无量苦,业报如是,未报尽前出离不得。导师书中所谓"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是说:凡夫众生之意根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故在生之时恒执色身、六识等为我而坚不肯舍,当色身坏掉之时,六识渐无法现前,意根虽不愿舍离,奈何色身已不堪使唤,执之亦无用;意识已知这一项事实而使意根知悉以后,再愚痴贪著之众生,或数小时、或数日……,终会确定执此色身已无意义,故一定会决定舍报的;在舍报之前是已经由意识了知这个情况的,故也可以说是由意识主导的。但舍报之后会出生中阴,乃至再次入胎,皆仍是因为意根作主之故,而无法如阿罗汉已证知意根虚妄,故于舍报后能将意根灭除,安住于如来藏本然之涅槃境界,不受后有。另如已证灭尽定之俱解脱大阿罗汉、无学位菩萨,是有能力随时取证无余涅槃的;或者已证四禅以上的凡夫修行人,也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坐脱立亡,再随业力往生的,所以还是有些"人"是可不待业缘而完全由意根作主舍身的。意根与如来藏相互配合运作的道理,若仅以意识思惟,是极难完全体会而无疑问的,最好是能如实修行,待证悟明心之后能现观如来藏与意根、意识了,自然能彻底明白的。
问:1、学习菩萨道是否可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2、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后如何往返娑婆世界,自度度他?
3、一般人学习净土,念佛一、二十年还未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入正觉学习无相念佛,如未能破参,可否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4、明心后如何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5、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
6、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命终时肉身疾病之痛苦?(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3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1、阿弥陀佛在因位时,为大国王,闻佛说经讲道,"欢喜开解,便弃国位,行作比丘,名昙摩迦留。发菩萨意,为人高才,智慧勇猛,无能踰者。"(参看《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且"发无上菩提之心:愿作佛时,于十方无央数佛中为最,智慧勇猛,顶中光明照耀十方,无有穷极。所居刹土,自然七宝极明丽温柔。我化度名号,皆闻于十方无央数世界,莫有不闻知者。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参看佛说《大阿弥陀经》卷上)阿弥陀佛亦如十方世界诸佛,以修菩萨道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其所愿又为"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则在娑婆世界修学菩萨道之行人,正与弥陀世尊本愿相契,定能发愿往生极乐世界。
况弥陀世尊以其慈悲愿力,令往生至极乐世界者,从莲花中化生,花开以后,可以免除再度沦堕。阿弥陀佛并施设三辈九品,令往生彼国有情,次第而住,迈向成佛之道。其中上品三生皆为度化于舍报前或深或浅涉入大乘法领域之往生者,令依品位不同,于不同时节证得无生法忍,进入初地成为阿惟越致菩萨,以次究竟一生补处(详参正德居士著《净土圣道》)。故往生极乐世界对修学菩萨道行人言,确有其速行、易行之处)另请参看导师述著《禅净圆融》)。
然吾等身生娑婆,依于释迦世尊法敦,得以契入佛道,发起菩提心、菩萨行愿,乃至证悟本心,自应感念释迦世尊不舍此界五浊众生之悲愿。因此,我们除了鼓励菩萨道行者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外,更鼓励大家于极乐世界证得初地、三地,乃至八地无生法忍后,回人娑婆,护持、弘扬释迦世尊正法,续佛慧命,度化娑婆众生。
2、住生西方极乐世界,于八地满心证得二种意生身,即得往返娑婆,度化众生。
3与4、阿弥陀佛四十八愿中第十八愿:"若我证得无上觉时,余佛刹中诸有情类,闻我名已,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菩提。唯除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参看《大宝积经》卷17)即所谓"念佛往生愿"。依此愿,对于于佛法懵无所知,且多造恶法无有惭愧之愚人,只要不诽谤方等经典,命欲终时遇善知识教导,合掌叉手称"南无阿弥陀佛",即除五十亿劫生死之罪,弥陀世尊即遣化佛、化观世音、化大势至,迎至极乐,下品往生(详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及导师《念佛三昧修学次第》第三篇(辨疑及问答)中引证经文所说)。则入正觉同修会修学无相念佛,能一心忆念弥陀,不间断、不夹杂,纵未能亲见自性弥陀,仗弥陀世尊慈悲愿力,只要"不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愿欲往生极乐世界,决定可成。未明心者如是,明心不退者更不待言。
5与6、欲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除以无相念佛功夫对治外,更须加修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以断我见,渐次伏除对色身及见闻觉知心之执著,乃可致之。至于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及我见之断除,为正觉同修会禅净双修班及进阶班课程重点;若欲进一步了知,可以报名参加共修,一窥堂奥。
注:若读者欲阅览过往之正觉电子报,可以连结至"成佛之道"网站(Http://WWW.a202.idv.tw)读取。正觉电子报平面刊物皆免费赠阅,欢迎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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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觉同修会的创办缘起:
本会早期之建立团体名称,纯粹只为流通书籍之需要,乃因当时宣扬念佛法门之故,并因本会学人都以念佛法门而入禅门、终得证悟,乃于一九九五年名之为"念佛三昧印经会",以印书流通为上,并未思及成立永久性之共修团体,亦未思及建立道场,故平实导师唯以客座讲席之心态,随应度众因缘而每周各在他人所有之三处场所中宣讲佛法。当时的心态是:只要有人能明证真心,并且能眼见佛性,而有能力可以弘法延续时,便欲退隐家中进修禅定三昧;若有般若境界更高的行者出现时,则随时准备下座求教进修。
但众同修不愿结束共修闻法,以及欲求书籍流通的永续性,乃有"佛教内明共修会"名称之施设,以印书流通及会内同修之共修指导为主,成立经过情形大略如下:平实导师应阳明精舍之邀,宣讲《楞伽经》,并同时在阳明精舍开设新班,遴选教师人才、开课共修;台南亦在他人家中地下室开班共修,但因缘不很成熟,不久即告结束。后应阳明精舍负责人之建议,将原有松散而无组织的"佛教内明共修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会员大会,向政府立案登记。然因内明共修会正式登记成立后,法务、会务之运作,皆由阳明精舍负责,原本之"内明共修会"成员皆无法参与或作建议,已变成阳明精舍所有的共修会,不再属于众人共有的同修会了;复因平实导师同时另于三处宣讲佛法,六年不辍,同修渐渐众多,但平实导师并未注意保养色身,导致声带、气管严重受损;同修们为令胜妙法门之弘扬不致中断,并为平实导师色身著想,遂在未先告知的状况下,积极另觅共修道场,然后强烈请求平实导师应允另行成立"佛教正觉同修会",将四处学员集中于正觉同修会中合并共修,平实导师因此而舍弃阳明精舍及"佛教内明共修会"。
大众随即离开阳明精舍、内明共修会,另行设立共修团体;一九九七年六月七日,佛教正觉同修会会员大会召开,并申请登记为"社团法人佛教正觉同修会";设立之初,承租台北市士林区中山北路六段小巷中的公寓四十坪(约130平方米)地下室作为讲堂。后因学员日增,乃于二○○○年迁至大同区承德路现址的第一讲堂。
从来不作宣传,也不举办招募学员的一切活动,经过多年的自然发展,目前正觉同修会已经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美国洛杉矶等五地设有共修处,开设禅净班、进阶班、增上班,开讲初、中、高级的佛法课程,先后结业的学员总计已有数千人之多。台北三个讲堂仍在每周二继续由平实导师宣讲各种经典,各地共修处并都每周播放平实导师讲经的DVD。
正觉同修会的财务极为严谨,即使少至五元、十元的赞助,也都必须开立收据;成立至今,不曾漏开过一张收据,未来也将如此执行到底。所有的弘法及事务性工作,上从平实导师、理事长、亲教师,下及各班、各组执事人员、所有义工,除部分担任职事的法师以外,都是无给职的义务性质,也都不支领任何津贴、不接受钱财…等供养,反而都出钱出力,共为弘法志业戮力以行;如此无私,既不求名也不求财、不谋取私利,而且精进修行及弘法的道场,世所罕见。我们期待您一起加入本会清净宗风的佛菩提道修行行列,不但可以成就自己的道业,也能使佛陀正法因为您的加入,永续不断的流传于人间,使末法时期的广大众生同得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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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正觉同修会开始弘法以来,各大道场口头上的抵制说法是:"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羲很奇怪,与各大道场都不一样。"暗示说正觉同修会的法义有问题,因为他们不敢公然毁谤正觉的法义是外道法——恐怕承担谤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觉。然而正觉弘法将近二十年来,经过三次严重的法义质疑、检验,也经过各大道场十余年来私下不断的寻找法义过失而不可得。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义,既己证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诸经所说的法义而实证、弘扬,各大道场都找不出本会的修证及所弘扬的法义与经教不符之处,又都已承认自己的法义与正觉同修会不同,这已证明他们的"修、证"都是不符经教的,才会与正觉的法义不同。
—正觉同修会—
〔注:转载自2009.07.印刷的纸版本〕
2、第19期电子报的(般若信箱)中"问三"的解答中说:"未来世父母和合时有光明出现",请问,此光明于何时出现?是父母交合时即出现?还是父母出现性高潮时出现?还是精子进入卵子时才出现?还是其他时才出现?
3、中阴身投胎可以不受空间的限制,即可以从极遥远的某个星球,于一刹那间来到地球投胎,是这样的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1、所谓的小五通,是指漏尽通以外的五种神通,包括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中阴身有这五种神通,但是这五种神通,都是有限制的,主要的作用是让他能够顺利的投生到下一世的色身(受精卵等)中,比不上修习禅定者所发起的五通,所以称之为小五通。这是有情众生在中阴身时的异热果报,不是修来的。
2、来世父母和合时的光明,是与父母平时的光明有所不同;这时会引生与他们有缘的中阴身有情看见光明,就直接来到现场,因为心中生起颠倒想,以为自己正在与父(或与母)和合,所以被当时境界所拘束而渐近产门、终于入胎。入胎后意识觉知心永灭而不再现前,来世则是另一个全新的意识觉知心。这个光明是在父母交合之时即已开始显现,才可能会有中阴有情可以在父母和合时生起颠倒想的境界现前。
3、经中没有明说有情可以自己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投胎,但是阿含经典中有说到:假使此世界坏了,所有众生都将往生到他方世界,继续享受福报或继续在地狱中受苦。如此看来,是可以往生到极遥远的星球去受生的。但是十万亿佛土之外的极乐世界,可能就太遥远而无法自己到达了。因为,往生到最近的另一个星云漩系,就已经是人类科技所无法想像的了,所以众生死后因为业力及往世因缘而生到别的星球,依阿含部的经典所说,是可能的;但是想要自己生到极乐世界,大约是不可能的,还是得靠佛的加持与接引。
问:1、比如说有一人生前是精神病患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语言。此人死后在中阴身时,其精神病能否自然痊愈?此人在中阴身时能否正常投胎?
2、人在正死位时,如来藏逐渐向中阴身转移。而中阴身投胎进入受精卵时,其如来藏的转移,定否也是逐渐转移的?还是一刹那即完成了转移?
3、有天眼的人,能否看到死亡者中阴身渐渐生起的过程,及中阴身投胎的过程?(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二)
答:1、所有的精神病患,在中阴阶段时都没有病可说的;因为他们已经离开这个有障碍的五色根了,在中阴阶段是依其因缘果报现前时的中阴身五色根而运行意识觉知心的;这时不一定再重新受生为人,要看他在世时所造的业是纯无记业、或是有记业而定;如果是有记业,又得看他的业是善业或是恶业?在中阴阶段,如来藏执行因果律时,从来不会考虑精神状态有没有问题,都是直接受报的。所有精神病的问题,从如来藏的立场来说,是不存在的。至于能否正常投胎,那就要看是如何解释正常的投胎。若意识的精神状态适合痴痴呆呆的生活,就去投胎作愚痴类的有情,从如来藏来说,那也是正常的投胎,所以中阴阶段的投胎,没有所谓的正常或不正常可说,都由各人自造的善、恶、无记业的多寡,以及解脱智、实相智来决定的。
2、如来藏在接触到卵子时就会迅速的进入其中,意识心当时就完全消灭无余了;下一世的意识心是依如来藏在母体中所造的五色根而出生的全新意识,所以不能与此世的意识连结,所以完全不知此世的任何事情,包括生活细节在内。如果母体没有排出成熟的卵子可供如来藏进入其中执持,就须再等待另一对有缘的父母和合才可能入胎。这些事相,在《瑜伽师地论》中有很详细的说明,您可以自行请阅了解。
3、有天眼的人,可以看得见鬼道(俗称阴间)众生,也可以看得见天界有隋;但是受到他的禅定境界高低限制:有欲界定的人所得天眼,只能看见欲界天;有二禅定境的人,只能看见二禅天以下的天人;依此类推,上界可以看见下界境界,下界不能看见上界境界。如果没有禅定的证量,而证得天眼,他只能看得见鬼道众生,那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阴眼。有天眼的人一定可以看得见人死后中阴身生起的过程,如果看不见,就表示他的天眼通是假的,不是真的有天眼。
问:1、精子和卵子是众生吗?如果是众生,他们又怎么结合产生人呢?精子与卵子,在未形成受精卵之前,它们是由低等生命的如来藏执持还是由人的如来藏执持?
2、精子被冷冻保藏,以后人工授精,还能发生正常功能。冷冻期有无如来藏持之?突然遇到雪崩,人被压死,然后发现某些细胞仍活著,此存活之细胞不需如来藏持之吗?
3、手指不小心被切断一截,到医院又被接上了。在未接上之前,说明它还未死掉,若真完全死掉就接不上了,对此,如来藏持还是不持?若持,已离身体,岂不是如来藏分两处,变成可分割了?若不持,岂不马上坏死,怎么还能接上?(器官移植也是同样疑问。)(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三)
答:1、精子和卵子都不是众生,只是如同细胞一样的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精子是由此男子的如来藏所执持,卵子则是由此女子的如来藏所执持,直到形成受精卵时,才会有中阴身入胎。在受精卵位,仍然不是众生,直到有如来藏进入受精卵中持卵安住以后,才算是众生。而中阴身于入胎后随即消失,但中阴身的如来藏不灭,转而执持受精卵,使之继续成长为完整的色身。
2、精子或卵子虽被冷冻保存,既然以后还可以作为人工授精之用,就表示仍有细胞的作用存在,但不必一定有如来藏执持,因为它已被如来藏排出而不执持了。人死之后,存活的器官,乃至细胞,只要还有生物细胞的作用,都可以被人继续使用。人类死亡后,在医学上说是已经死亡了,但这只是医学上的认定,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死尽;真的死尽,是在如来藏完全离身之后,这时的细胞已不能再被使用了,如来藏的完全离身,快则八小时,慢则可能拖到一整天、乃至二天。所以雪崩被压死以后,只是已经正式进入死亡舍报的过程而无法再继续生存下来而已,但不表示他己完全死尽,所以在完全死尽之前,仍有完好的细胞、器官可以被人取下来移植给他人。
3、如来藏并无形质,要如何说祂是在一处、二处。若以祂的作用来论处所,也不可说是一处、二处。虽然说祂的作用,大部分在五蕴中显示,所以有时候经论会说,如来藏在身内。《成唯识论》卷2说:"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所以,如来藏除了执持有根身,也执持器世间——也就是山河大地,也会因为每一个人的善业、恶业而有增损,但却不能说如来藏分在色身与山河大地二处。祂还有其他的功能、作用,大到不可思议,如何能以作用处来计数?被切掉的手指或器官,既然还有作用,当然显示它的细胞功能还没损坏,但不必一定要有如来藏执持,这并不能表示如来藏因此而被切割成二处。因为如来藏的作用,本来就不限于身内,而被切掉的手指也不是立即就损坏原有的细胞功能性,所以不应以其离身而说如来藏分在二处,也不可因为如来藏在不同处生起作用而计数为二或三个如来藏。
问:吸毒的人,闭上眼睛会进入幻觉状态,据说是"想啥来啥",想开飞机即刻进入蓝天开飞机,想吃好东西即刻可以吃到好东西,想美女即刻可来美女。从道种智上说,为什么会出现极为逼真的境界?另外,毒品是如何薰习八个识而使吸毒者上瘾?(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1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我们没有吸过毒品,不知道其中的境界;但若真的像您所说的这样,那应该只是如同观想一样的道理:观想日轮、琉璃地、宝莲花座、……、观世音、阿弥陀佛等,应是同样的道理。这就如同梦里的六尘相分一样,都是从如来藏中生出来的,如来藏会配合意根的需要而出生这些相分,意根则被意识所引导而出现了这种思心所,因此而有如来藏出生了观想境界中的六尘相分。吸毒者应该可以藉毒品来达到他所想要的幻想中的快乐触觉境界,如同密宗以一生的时间努力修观想,而在观想境界中出现了淫乐的境界触,道理是一样的;但是毒品可以使他们不必像藏密喇嘛一样努力付出"修行"的辛苦,就达到幻想的结果。
毒品熏习成瘾的原理,和美色、美食、名利、权势等等世间法,使人贪著的原理,其实是一样的。但您所问的,有一点问题,应该说"只有第八识能够受熏,而不是八个识都能受熏"。其余的七个识(七转识),都只是能熏。七转识在接触境界时,产生了苦乐受,末那识对苦乐受产生了执著性,这种执著性便一点一滴的熏习至第八识中的七识种子里,后来的七识种子现行时,就会更加的贪著而无法自己控制了,这就称为上瘾、毒瘾。因此,熏习都是透过不断的执取,导致越来越深入,方能产生后来重大的改变。会染上毒瘾的人,一定是贪染很重的人,吸食毒品只是诱发贪染的导火线而已。如果他的贪染不重,偶而吸食一次,又有正知见而立即断除这个贪爱,就不致于因此上瘾。但是,欲界的有情,本来就是因为贪染重才出生在欲界,对五欲的免疫性很低,所以对于能够产生强烈苫乐受的毒品,仍然应该避免为了好奇心的满足而去尝试。
问:想问是什么因果会有自闭儿的产生呢?如果这一世老是恐惧人群,会是什么原因?这跟来世会变成自闭儿有关连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2期般若信箱问七)
答:自闭儿只是逃避现实下的现象,不肯面对现实,如同精神病患不肯面对事实,不愿承受此世、往世所造种种业的果报;或是精神太脆弱,无法承受打击,觉得以后全无希望了,就自暴自弃起来,时间久了也就习惯精神病的状态,这都不是健康的作法,也是不利此世后世道业的想法与作法,种子不断的熏习,越来越坚固,未来世可能不容易再出生于人间了,这是令人很难过的事。所以对于努力在帮助他们的医师和善心人上,我们都在心中对他们生起很崇高的敬意。
问:1、吾人生西时,第六识已停止运作,真如不作分别,阿谁在西方净土修行呢?
2、老师虽在著作中开示,第六识只有一生,绝不会转生到下一生。但弟子曾经从一些书本看过有人死后的灵魂投生到别人身上,并仍保持前生的记忆与习气的记载,这可使我迷惑了!
3、是否进入涅槃后使不再轮回,因此佛不入涅槃而仍在度众生呢?
4、请问老师:香港可会有正觉分堂吗?(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5期般若信箱问四)87
答:1、据《观经》所载,生西之时是"行者自见其'身'坐宝莲华",可见是经过中阴身而往生的,当然会有意识心现行,如同一般人舍寿一样,并不是意识已经断灭了。
2、若有人死后投生到别人身上,并仍保持前生记忆的事情,通常都是在那个人死后十年、二十年才传扬出来的,如同西藏密宗的喇嘛们显现神通的事情,在生时都不曾有,都是死后数年、数十年才开始传说,都不是生前有神通,所以传说并不可靠。古时智者曾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因为有许多人为了博取世名与利养,往往杜撰而说、而写,大部分不是事实。并且,别人的色身是别人的如来藏所生,一定得由别人的如来藏来持身,不可能由另一人来持身,所以投生于新死者的身中,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新死者的基因与他的色身完全相同,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死后投身于新死者身中而活转过来,而成为另一个人;但是,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基因,也仍然有所不同,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器官移植仍然会有排斥现象,只是比较低而已。虽然我们不否定有藉身还魂的可能,但是机率极低,所以不应信受西藏密宗所说"可以藉迁识法把每一个人的真识都迁移到别人身上",因为那是需要恰巧遇到基因完全相同时才有可能实现的,而且古时的抗排斥药也还没有发明,而西藏古今的喇嘛们(除了被达赖五世所灭亡的觉囊派以外)至今没有一人曾经证得自己的如来藏识,当然更不知道死者的如来藏识所在,那又如何能为死者迁识到他人身上呢?所以他们藉尸还魂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3、佛地舍弃人寿后所入的涅槃,其实未入涅槃,因为佛地是具足四种涅槃的:(一)诸佛在二大无量数劫以前的七住菩萨位时,就已证得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了,这是二乘圣人不能想像的涅槃境界。(2)有余涅槃的修证,只是断我见及我执;佛地则是早巳断尽了,当然有此涅槃。(3)佛地既断我见与我执,舍寿时当然可以入无余涅槃,而且佛地更将阿罗汉所不能断除的一切粗习气乃至极细的习气种子都断除了,当然更是具足无余涅槃。(4)但是诸佛因为大悲、大愿而不入无余涅槃,但亦已具足有余、无余涅槃的证境,并且更超过此二涅槃,所以诸佛都不住于生死中,但又因为大悲、大愿所持而不入无余涅槃中,所以称为无住处涅槃,生死、涅槃俱无所住故。所以诸佛在人间示现圆满后,依俗舍寿而入涅槃,只是示现给二乘人及世俗人看的:证明确实有人可以经由修学佛法而离开三界生死。
4、香港创设本会的分堂或分会,导师认为目前的因缘尚未成熟,仍需待缘;谢谢您的建议,缘熟时将会创设之。
问: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该如何处治呢?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5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1、"想请教关于同性恋者能不能出家呢?"同性恋者不能出家,出家人必须舍离家眷的爱恋故。同性恋者是对同性有情有所爱恋,出家以后若可以不再爱恋以前的同性恋人,自然也不会爱恋其余有情,可以舍亲弃家,当然就可以出家了!这与异性恋者出家以后不再爱恋配偶的道理是一样的。
2、"而同性恋的产生是否也是累世累劫下来的习气?"同性恋者不一定是累世熏积的习气,有很多人往往是因为儿时的熏习以及基因的具有异性特质所致;基因的部分可以解释为:因为累世的熏习,所以导致此世产生异于常人的基因。若非基因的缘故,当然就是此世儿时的环境异常熏习所致,或是被同性恋者长期灌输同性恋的思想而熏习成就。
3、"同性恋的行为应该算是邪淫吧?!"同性恋者,在佛法中是不被接受的;戒律中也不允许,所以算是邪淫,但因不是与他人的配偶行淫,所以不是重罪,而是轻垢罪。
4、"那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的行为也算邪淫吗?"合法化以后,在世间法中不算是邪淫,但在佛法中仍然算是邪淫,因为不是在二根行事;不但二乘法中如此,大乘法中也是如此,因为菩萨证菩提时,不可以毁坏世间法;而世间法的正常状况是以异性恋来建立家庭,使子女得到正常的父爱与母爱,健全子女的人格发展;但是同性恋者结婚以后,不能达到这些目标,纵使合法化了,仍应算是邪淫。
5、"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学佛的障碍呢?"这当然会成为学佛上的障碍,因为与戒律不符,也会招来他人异样的眼光,而自己也会滋生种种疑虑,不利于学佛。
6、"该如何处治呢?"若想出家,则应把对于任何人的爱著全部断除;若欲学佛,就该度对方也学佛,说明同性恋的不如法处,解除自他的系缚。
7、"就以中阴身投胎的事例来说,若是习性,那男同志应该会对男的产生贪爱,而出生为女的,可是为什么他会是男的呢?女同志亦复如是。"同性恋者在中阴阶段不必改变为异性恋者,仍然会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入胎;因为他将会参与来世父母的淫行,因此就会接触女根产门而入胎受生;不论是男同志或女同志,在那时父母之中一定会有一位是与他同性的。
8、"若以这逻辑来推论,这世界应该就没有同性恋产生才对?"依上一题的说明,这个问题也就可以不必作答了。
问:曾听过数例亡者于舍报后,经助念几个小时以后,身体变得非常柔软。初死时阿赖耶识尚未完全舍离色身,而身体已经定僵硬的状况,为何在几个小时以后,阿赖耶识已完全舍离色身的情况下,亡者的色身却变得非常柔软甚至出现瑞相?这是什么原因呢?(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6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阿赖耶识心体有其自性,其中之一是不可知执受,并且另有融通妄想,在这二种自性共同运作之下,会使中阴身的意识心通于肉体色身而产生变化,所以助念之后的尸身会转变呈现瑞相。关于不可知执受,在平实导师讲经说法的过程中,有时常会听到;关于融通妄想,在平实导师讲解《楞严经》时也曾详细的说过,请回忆一下当时所听闻的法义,可能您就会对这个问题有了解答。由于其中八识心王的互动,以及舍报时间的久暂、助念时机的不同,都会产生种种不同的状况,所以很难用短短的篇幅来解答您的问题,在这里就只能作如此的说明了!
问:老师说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可见死亡乃是由意根决定的,例如《起信论讲记》第二辑的164、177页及《正觉电子报》第13期的14页中所说。但在《真实如来藏》第84页,则又说:"末那既能持身,复能做主,则必不使自己所有之色身老死,然色身终究不遂末那所愿,仍向老死演化。"也就是说意根能做主,但不能持种,意根不想老死却不得不老死,这样说来,死亡不就变成是如来藏决定而非意根决定了吗?又如85页:"彼诸有情(指三恶道)之末那既能持苦趣身,复能做主,应于生苦趣中受苦时,立即舍身他住,而实不能。现见三恶趣有情之如来藏,于苦趣中依旧执持苦趣身而不舍离",也就是说意根决定要舍报,但如来藏不舍,这样说来,做主的不就变成是如来藏而非意根了吗?意很决定舍报还得如来藏同意,这样决定权不就落在如来藏了吗?又如第二十七章之陈述,众生受苦想舍报而不能得,乃因如来藏之"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而使众生无法舍身。因此令学生不解的是,平时都说只要意根决定舍身就能舍身,但在《真实如来藏》这本书中却又说意根要舍身却不能舍,因如来藏不可知执受执持色身故,色身不遂末那所愿。因此想请问:舍报是末那决定还是如来藏决定?若是意根决定,则如来藏不应反对舍报;若是如来藏决定,则意根就不是做主者。又第201页提到地狱有情"一日之间万死万生,欲生他处竟不可得。故想请问:地狱有情生生死死是谁做主决定?即能做主决定生生死死为何不能做主往生他处?(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7期般若信箱问五)
答:死亡可以大略归类为二种:知道死亡时间已到而接受死亡的到来;不愿接受死亡时间已到的事实而极力撑持不愿死亡;说的都是面临死亡到来时的情况。但也有面临极痛苦的境界而希望舍报免苦,可是死亡时间尚未到来而无法舍报的情况;平实导师书中说的是函盖不同种类的多种情况,不是单说其中的一种而已,准此而观就无问题了。若意根能于一切时皆作得了主,那世间还有因果存在吗?一切众生皆不愿老死,但又不得不老死;如来藏虽不作主,但随其中所含藏善恶业种成就异熟果报之缘,使得众生随业往生六道轮回,乃王于地狱受无量苦,业报如是,未报尽前出离不得。导师书中所谓"死亡乃是意根观察色身坏掉而决定舍报",是说:凡夫众生之意根恒与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故在生之时恒执色身、六识等为我而坚不肯舍,当色身坏掉之时,六识渐无法现前,意根虽不愿舍离,奈何色身已不堪使唤,执之亦无用;意识已知这一项事实而使意根知悉以后,再愚痴贪著之众生,或数小时、或数日……,终会确定执此色身已无意义,故一定会决定舍报的;在舍报之前是已经由意识了知这个情况的,故也可以说是由意识主导的。但舍报之后会出生中阴,乃至再次入胎,皆仍是因为意根作主之故,而无法如阿罗汉已证知意根虚妄,故于舍报后能将意根灭除,安住于如来藏本然之涅槃境界,不受后有。另如已证灭尽定之俱解脱大阿罗汉、无学位菩萨,是有能力随时取证无余涅槃的;或者已证四禅以上的凡夫修行人,也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坐脱立亡,再随业力往生的,所以还是有些"人"是可不待业缘而完全由意根作主舍身的。意根与如来藏相互配合运作的道理,若仅以意识思惟,是极难完全体会而无疑问的,最好是能如实修行,待证悟明心之后能现观如来藏与意根、意识了,自然能彻底明白的。
问:1、学习菩萨道是否可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2、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后如何往返娑婆世界,自度度他?
3、一般人学习净土,念佛一、二十年还未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入正觉学习无相念佛,如未能破参,可否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4、明心后如何能有把握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5、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
6、如何学习运用无相念佛、无我观来面对及减轻命终时肉身疾病之痛苦?(摘录自正觉电子报第23期般若信箱问一)
答:1、阿弥陀佛在因位时,为大国王,闻佛说经讲道,"欢喜开解,便弃国位,行作比丘,名昙摩迦留。发菩萨意,为人高才,智慧勇猛,无能踰者。"(参看《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且"发无上菩提之心:愿作佛时,于十方无央数佛中为最,智慧勇猛,顶中光明照耀十方,无有穷极。所居刹土,自然七宝极明丽温柔。我化度名号,皆闻于十方无央数世界,莫有不闻知者。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参看佛说《大阿弥陀经》卷上)阿弥陀佛亦如十方世界诸佛,以修菩萨道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其所愿又为"诸无央数诸天人民,以至蜎飞蠕动之类,来生我刹者,悉皆菩萨、声闻,其数不可穷尽,比诸佛世界悉皆胜之。"则在娑婆世界修学菩萨道之行人,正与弥陀世尊本愿相契,定能发愿往生极乐世界。
况弥陀世尊以其慈悲愿力,令往生至极乐世界者,从莲花中化生,花开以后,可以免除再度沦堕。阿弥陀佛并施设三辈九品,令往生彼国有情,次第而住,迈向成佛之道。其中上品三生皆为度化于舍报前或深或浅涉入大乘法领域之往生者,令依品位不同,于不同时节证得无生法忍,进入初地成为阿惟越致菩萨,以次究竟一生补处(详参正德居士著《净土圣道》)。故往生极乐世界对修学菩萨道行人言,确有其速行、易行之处)另请参看导师述著《禅净圆融》)。
然吾等身生娑婆,依于释迦世尊法敦,得以契入佛道,发起菩提心、菩萨行愿,乃至证悟本心,自应感念释迦世尊不舍此界五浊众生之悲愿。因此,我们除了鼓励菩萨道行者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外,更鼓励大家于极乐世界证得初地、三地,乃至八地无生法忍后,回人娑婆,护持、弘扬释迦世尊正法,续佛慧命,度化娑婆众生。
2、住生西方极乐世界,于八地满心证得二种意生身,即得往返娑婆,度化众生。
3与4、阿弥陀佛四十八愿中第十八愿:"若我证得无上觉时,余佛刹中诸有情类,闻我名已,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菩提。唯除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参看《大宝积经》卷17)即所谓"念佛往生愿"。依此愿,对于于佛法懵无所知,且多造恶法无有惭愧之愚人,只要不诽谤方等经典,命欲终时遇善知识教导,合掌叉手称"南无阿弥陀佛",即除五十亿劫生死之罪,弥陀世尊即遣化佛、化观世音、化大势至,迎至极乐,下品往生(详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及导师《念佛三昧修学次第》第三篇(辨疑及问答)中引证经文所说)。则入正觉同修会修学无相念佛,能一心忆念弥陀,不间断、不夹杂,纵未能亲见自性弥陀,仗弥陀世尊慈悲愿力,只要"不造无间恶业、诽谤正法及诸圣人",愿欲往生极乐世界,决定可成。未明心者如是,明心不退者更不待言。
5与6、欲减轻肉身疾病之痛苦,除以无相念佛功夫对治外,更须加修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以断我见,渐次伏除对色身及见闻觉知心之执著,乃可致之。至于五阴十八界虚妄之观行及我见之断除,为正觉同修会禅净双修班及进阶班课程重点;若欲进一步了知,可以报名参加共修,一窥堂奥。
注:若读者欲阅览过往之正觉电子报,可以连结至"成佛之道"网站(Http://WWW.a202.idv.tw)读取。正觉电子报平面刊物皆免费赠阅,欢迎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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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觉同修会的创办缘起:
本会早期之建立团体名称,纯粹只为流通书籍之需要,乃因当时宣扬念佛法门之故,并因本会学人都以念佛法门而入禅门、终得证悟,乃于一九九五年名之为"念佛三昧印经会",以印书流通为上,并未思及成立永久性之共修团体,亦未思及建立道场,故平实导师唯以客座讲席之心态,随应度众因缘而每周各在他人所有之三处场所中宣讲佛法。当时的心态是:只要有人能明证真心,并且能眼见佛性,而有能力可以弘法延续时,便欲退隐家中进修禅定三昧;若有般若境界更高的行者出现时,则随时准备下座求教进修。
但众同修不愿结束共修闻法,以及欲求书籍流通的永续性,乃有"佛教内明共修会"名称之施设,以印书流通及会内同修之共修指导为主,成立经过情形大略如下:平实导师应阳明精舍之邀,宣讲《楞伽经》,并同时在阳明精舍开设新班,遴选教师人才、开课共修;台南亦在他人家中地下室开班共修,但因缘不很成熟,不久即告结束。后应阳明精舍负责人之建议,将原有松散而无组织的"佛教内明共修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会员大会,向政府立案登记。然因内明共修会正式登记成立后,法务、会务之运作,皆由阳明精舍负责,原本之"内明共修会"成员皆无法参与或作建议,已变成阳明精舍所有的共修会,不再属于众人共有的同修会了;复因平实导师同时另于三处宣讲佛法,六年不辍,同修渐渐众多,但平实导师并未注意保养色身,导致声带、气管严重受损;同修们为令胜妙法门之弘扬不致中断,并为平实导师色身著想,遂在未先告知的状况下,积极另觅共修道场,然后强烈请求平实导师应允另行成立"佛教正觉同修会",将四处学员集中于正觉同修会中合并共修,平实导师因此而舍弃阳明精舍及"佛教内明共修会"。
大众随即离开阳明精舍、内明共修会,另行设立共修团体;一九九七年六月七日,佛教正觉同修会会员大会召开,并申请登记为"社团法人佛教正觉同修会";设立之初,承租台北市士林区中山北路六段小巷中的公寓四十坪(约130平方米)地下室作为讲堂。后因学员日增,乃于二○○○年迁至大同区承德路现址的第一讲堂。
从来不作宣传,也不举办招募学员的一切活动,经过多年的自然发展,目前正觉同修会已经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美国洛杉矶等五地设有共修处,开设禅净班、进阶班、增上班,开讲初、中、高级的佛法课程,先后结业的学员总计已有数千人之多。台北三个讲堂仍在每周二继续由平实导师宣讲各种经典,各地共修处并都每周播放平实导师讲经的DVD。
正觉同修会的财务极为严谨,即使少至五元、十元的赞助,也都必须开立收据;成立至今,不曾漏开过一张收据,未来也将如此执行到底。所有的弘法及事务性工作,上从平实导师、理事长、亲教师,下及各班、各组执事人员、所有义工,除部分担任职事的法师以外,都是无给职的义务性质,也都不支领任何津贴、不接受钱财…等供养,反而都出钱出力,共为弘法志业戮力以行;如此无私,既不求名也不求财、不谋取私利,而且精进修行及弘法的道场,世所罕见。我们期待您一起加入本会清净宗风的佛菩提道修行行列,不但可以成就自己的道业,也能使佛陀正法因为您的加入,永续不断的流传于人间,使末法时期的广大众生同得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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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正觉同修会开始弘法以来,各大道场口头上的抵制说法是:"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羲很奇怪,与各大道场都不一样。"暗示说正觉同修会的法义有问题,因为他们不敢公然毁谤正觉的法义是外道法——恐怕承担谤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觉。然而正觉弘法将近二十年来,经过三次严重的法义质疑、检验,也经过各大道场十余年来私下不断的寻找法义过失而不可得。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义,既己证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诸经所说的法义而实证、弘扬,各大道场都找不出本会的修证及所弘扬的法义与经教不符之处,又都已承认自己的法义与正觉同修会不同,这已证明他们的"修、证"都是不符经教的,才会与正觉的法义不同。
—正觉同修会—
〔注:转载自2009.07.印刷的纸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