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藏密观想、明点、甘露、持明的真相─概说密宗系列(二)-2
三、甘露
甘露通常用来供养"佛、菩萨"及护法神,然而密宗之甘露,种类繁多,乃至有诸"极不可思议"之甘露者;印顺法师于《以佛法研究佛法》一书中(页146-147),曾作是说:
佛世以依教奉行为最胜之供养,佛后亦供以灯明香华等而已。密教以(所)崇拜者为鬼神相,其供品乃有酒肉。有所谓"五甘露"者,则尿、屎、骨髓、男精、女血也。更有"五肉"者,则狗肉、牛、马、象及人肉也。以此等为供品而求本尊之呵护,亦可异矣。
如是之说,非为印老赃诬之言;于密宗之内,实有其事,并载于典籍焉:
除上述之二十五种供品外,密宗宝瓶里一定放的东西还有五肉五甘露。五甘露说明如下:1.大香——有香之大便。有功德成就的行者,其粪便是含有檀香之味道。2.小香——有香之小便,有功德成就之行者,其尿是香的。3.脑髓——有功德成就之西藏行者,如系天葬〔原注:即喂大鸟〕,死后他的脑髓都保存下来。4.红菩提——空行母之卵子(明妃所排放之月经),不是普通女人的;或用处女初次之月经。5.白菩提——有功德成就,证空性的瑜伽行者所出之悲智双运不漏之精子。五肉是象肉、马肉、人肉、猪肉和狗肉。(32-678-679)
然而五甘露之本身,即是极秽物,何能以之而清净余诸不净物?非是正理之言也。有智之人,自可知之。(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甘露之为物,乃是欲界天之法,本是欲界天人之食物;如是世间有为法,且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欲界饮食法,不可能对佛法之修证产生助益之作用。云何我说甘露是欲界天之饮食法?谓甘露乃是搏食,唯欲界天有,色界及无色界天皆无此法,故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法。读者欲知其详,请索取拙著《甘露法雨》,读之即知,此处不再重述。
复次,甘露既是欲界中之有为法,解脱道与佛菩提道俱是出三界之无为法,云何有为法能助益出三界之无为法?无是理也。复次,出三界之解脱道及佛菩提道,俱是非色之法,纯是心法;甘露乃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欲界物质法,欲界物质之法,云何可以成为出三界之非物质法之助缘?无是理也。
当知出三界之解脱道,纯在断除我见,灭除我执;欲断我见者,当从断除"受甘露"中领受淫乐境界之"觉知心我"下手,当观此乐受中之觉知心虚妄不实,不能去至未来世,亦非由前世来,唯能存在一世而已;如是现前观察而断"觉知心我实有不坏"之我见,方能分证解脱道。随后续断我执,令末那识(意根)不复自执我,不复以恒审思量(处处作主)之意根自我为不坏心,如是断除我执已,方能满证解脱道。(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四、持明、手印及梦瑜伽
古时之密宗祖师闻受鬼神所示现之佛菩萨语,乃创造诸种密教部之经典,妄以为持咒可以求得佛法上之果证,譬如《大日经》之"佛"云:
复次秘密主!此真言相,非一切诸佛所作,不令他作,亦不随喜,何以故?以是诸法法尔如是故。若诸如来出现,若诸如来不出,诸法法尔如是住,谓诸真言,真言法尔故。秘密主!成等正觉一切知音、一切见者,出兴于世,而自此法说种种道。随种种乐欲、种种诸众生心,以种种句、种种文、种种随方语言、种种诸趣音声,而以加持说真言道。……云何真言教法?谓阿字门一切诸法本不生故,迦字门一切诸法离作业故,怯门一切诸法等虚空、不可得故,……缚字门一切诸法语言道断故,奢宇门一切诸法本性寂故,沙字门一切诸法性钝故,婆字门一切诸法、一切谛不可得故,诃字门一切诸法因不可得故。秘密主!仰若拏那么于一切三昧自在,速能成办诸事,所为义利皆悉成就。(卷二)
然而三乘经典中,佛所说之"诸法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者,非谓真言(咒语)之法尔如是住,密宗祖师不应擅自发明"真言法尔如是住"而创造密经,用来取代佛所说之"诸法法尔如是住"。此谓佛所说之"诸法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者,乃是谓诸法皆依第八识如来藏而生;如来藏如是恒而不断地常住于三界及涅槃本际——不离涅槃本际而随缘出生万法——如来藏自无始劫以来一向如是,非作、非非作,非有为、非无为,非涅槃、非轮回,非净非垢,非增非减,非一非异,非来非无来,非去非无去……,令一切有情因此不离涅槃而轮回生死,本自如是,故名"法住法位、法尔如是"。
如是第八识及其所生色身七识等法,能衍生十方六道法界之一切法;如是法者方是佛所倡言之法界真实相也。反观真言密咒则是依于五蕴之运作,加以唇舌脸颊声带空气腹力之和合,方能现起;既是依于众缘而起、有生之法,不可谓为"常住不灭、本来如是"之法也,乌可倡言"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耶?不应正理也。
复次,真言之意乃是依于意识之施设,鬼神法界、天法界等众生之"互相约定俗成"而定其义,非是法界中本有之常住法,乃是依他起性之缘生法,焉得说为"常住不灭、本来如是"之法?与法界实相之理相违也。如是依他而起、有为生灭之真言密咒法,既与法界之真实相无关,密宗祖师即不应将之高推,不应假藉毗卢遮那佛名义而建立为"法住法位,法尔如是"之实相法。
密宗祖师如是以真言法而取代佛法之涅槃本际——如来藏——以建立其法义,如是以鬼神之咒语而取代涅槃法之八识心王一切种智,外于真正佛法而说外道法为"佛法",即如世俗农稼之"李代桃僵"——将桃树拦腰砍断,接以李树之枝,于大桃树之基础上建立李树之生基,桃树从此永无开花结果之日,永远为李树服务;密宗祖师如是作为,即是欲令佛教永远为密宗之外道法服务,令真正之佛教永无翻身之日。
如是从根本上转易佛教之事实,我诸佛教学人悉应知之,应当同心协力,早日将李树巨枝砍除,桃树方有重新生枝开花结果之日;苟能如是,则今时正是佛教未来万年基业之转折期——于此际令佛教正式回归佛之真旨,令佛教法义转趋纯净,亦是未来万年佛教学人之福也,亦是未来世重新受生于此界之吾等众生之福也。(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复次,《大日经》中之"佛"云:
摩诃萨意处,说名漫荼罗,诸真言心位,了知得成果。诸有所分别,悉皆从意生;分辨白赤黄,是等从心起。决定心欢喜,说名内心处;真言住斯位,能授广大果。……罗字为眼界,辉烛犹明灯,俛颈小低头,舌近于颚间,而以观心处,当心现等引;无垢妙净清,圆镜常现前,如是真实心,古佛所宣说。照了心明达,诸色皆发光,真言者当见,正觉两足尊,若见成悉地,第一常恒体。(卷三)
此段经文显示《大日经》中之"佛"如是所言诸法,证明彼"佛"尚未能证第八识如来藏,不知般若总相智;而以觉知心作为真实心,故其"真实心"能分辨白赤黄,故说"分辨白赤黄,是等从心起",认为此觉知心不贪著诸法、不分别诸法、不住于一切境而生执著,即是"无垢妙净清,圆镜常现前",由是而说"如是真实心,古佛所宣说",未证第八识如来藏,犹堕意识心中,名为未断我见者。
阿含诸经中, 佛早已说如是心为意识心,十八界所摄,名为"常见外道所执常不坏我";由此可知《大日经》中之"佛"未断我见,尚非声闻之初果,何况是佛?由此可知《大日经》乃是密宗古时祖师所长期集体创造者,乃是伪经也。
《大日经》中之"佛"又认为觉知心住于一心不乱之境,一心不动而能明了五尘万法,具有如是明性,即是大圆镜智。如是成就"悉地",尚不能知般若之初悟处,有何悉地可言耶?何故余作是说耶?谓《大日经》中之"佛",误以觉知心为真实心故,误以觉知心中离语言文字之分别性为大圆镜智故。
譬如《大日经》中之"佛"作如是说:
于园苑僧坊,若在岩窟中,或意所乐处,观彼菩提心。乃至初安住,不生疑虑意,随取彼一心,以心置于心。证于极净句,无垢安不动,不分别如镜,现前甚微细。(卷三)
此说不应正理,何以故?谓心不能置于心中,三乘诸经佛语甚多,不曾作如是言也。一切人若细心观察,悉可证知余说之不谬故。唯有密宗中人以观想所成之月轮为菩提心者,方可将意识心观想化为光明而融入所观成之"月轮菩提心"中,故说"以心置于心"之语;然而如是作观之后,意识心其实仍未融入所观成之月轮中,仍旧外于月轮而自存在——月轮存在于意识所观想之境界中,而非意识心融入月轮中。
而密宗行者所观成之觉知心中月轮,终非佛所说之菩提真心也,然而《大日经》中之"佛"竟说观想所成之月轮即是真菩提心,是故余说《大日经》中之"佛"未曾证得菩提心——第八识也。既未证得菩提心,则非是大乘见道之人;既非见道之人,则其所说之法,何可信耶?乃竟于《大日经》中奢言佛地之大圆镜智,何其荒谬?而密宗古今诸祖竟然无人能知其谬,竟无一人能加以检择。
何故说《大日经》中之"佛"所悟之心为意识觉知心耶?有"经"文为证:
善男子!此阿字,一切如来之所加持,真言门修菩萨行诸菩萨,能作佛事普现色身;于阿字门一切法转。是故秘密主!真言门修菩萨行诸菩萨。若欲见佛、若欲供养、欲发菩提心、欲与诸菩萨同会、欲利益众生、欲求悉地、欲求一切智智者,于此一切佛心,当勤修习。(卷三)
如是一段经文所说,皆于觉知心上立言,未曾与第八识如来藏心相应也。
若人不信余言,坚谓《大日经》中之"佛"所说心、非是意识觉知心者,且观再举"佛"语为证:【真言者静坐,安住于法界,我即法界性,而住菩提心。向于帝释方,结金刚慧印……】(卷三)
然而如来藏从无始来不曾一刹那住于一法中——于一切法皆无所住;今者《大日经》中之"佛"所说菩提心,能静坐、能住于法界、能住于菩提心、能分别青黄赤白,具有明性,显见是觉知心——意识也;佛一向说真心离见闻觉知故,一向说真心不起分别性、从来不堕明性中故。
此等以觉知心意识心为常住不坏之法界性,而言"我即法界性";此等以意识心为菩提心之"佛",不离常见外道见;如是所说言语而可谓为佛法者,未之有也。依于如是"佛"所说之真言,而希冀可以证得佛法中之一切果证者,真乃愚痴人也。由是余倡是言:
持诸密宗真言至无数劫后,仍不能证得佛法上之一切果证也,《大日经》等乃密宗古时祖师长期结集所共同创造者故,非是佛所说之法故。(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密宗祖师妄以为藉著密宗护法神变成佛菩萨形所说之咒法持诵,可以消除一切邪淫及诽谤三宝与大妄语之重罪;故不畏修习邪淫之双身修法,亦不畏诽谤世尊及大乘法之果报,更不畏惧诽谤大乘胜义僧之果报,妄以为诽谤之后、持诵彼诸咒语便可消灾免罪故。
殊不知彼密宗"经典"乃是鬼神变为佛菩萨形而说之鬼神法,假冒为佛法;彼诸鬼神自身尚且不知不证佛法,欲求密宗行者之酒供养,及诸不净物(五肉五甘露)之供养故,妄言所说即是佛法,并蒙骗密宗学人"能依之而得佛法上之果证"以邀信心而得五肉五甘露等不净物之供养。p.86
复次,密宗每将诸佛及诸菩萨分成五色,故有五色佛、五色菩萨、五色空行母、五色之种种事物等,黑文殊即因此有。然而诸佛菩萨皆现金色光,由佛菩提之智慧而生故;佐以白色光而增盛其金光,乃因由禅定故生白色光,故增益金光尔。余亦如是出金色光,佐以禅定之证量而间杂白光以增益金光,有天眼者自能见之。
诸佛菩萨绝无白光金光以外之光,何况有红黄蓝绿、乃至黑光?皆是鬼神所现,假冒佛菩萨之名义,妄说邪谬之法而迷惑无智愚人,以邀愚人之修习彼法,彼等则于法中获得五肉、五甘露等不净物之供养。然而密宗行人固有能辨其妄者,多数则无能力辨别其谬,而深心信其妄语,迷信而不敢加以简别,于此外道法继续深入修习,不欲改弦易辙、回入正法,深可哀悯!
密宗祖师从鬼神所化现之"佛菩萨"闻法之后、所创造之"经典"中,每言双身法之胜妙,言修此法者一世能得成佛而无恶业;又言持彼咒者,能灭一切罪业:
由此真言,设作无间罪、谤一切如来、及方广大乘正法一切恶作,尚得成就一切如来印者,由金刚萨埵坚固体故;现生速疾随乐、得一切最胜成就,乃至获得如来最胜悉地。婆伽梵一切如来金刚萨埵作如是说。(《金刚顶经》卷下)
由持诵密宗之"佛"所授之咒语故,便敢诽谤大乘法为不了义、不究竟,便敢诽谤大乘第三转法轮诸唯识系经典为不了义经,更敢极力诽谤大乘胜义僧为修证浅薄、肉胎凡夫者;乃因相信有如是咒能消一切罪业,而心中有恃无恐故。
然而有智之人闻已思惟,便知其谬;谓诸 佛菩萨既于大乘经中,说诽谤三宝者必堕地狱,乃至最最方便、最最慈悲接引之极乐净土法门经中,亦不容许谤佛及诽谤方广经者得生极乐,何况谤一切如来、及方广大乘正法一切恶作者,不唯能依此咒而不堕恶趣,更令证得成就一切如来印?乃至成佛?无斯理也。
譬如律部经典《菩萨璎珞本业经》所说:三贤十地之菩萨若谤三宝者,舍寿后必堕地狱,三贤十地一切皆失;十地菩萨修证何等胜妙,仍然不能自救诽谤三宝之重罪,何况尚未见道之鬼神,焉有能力自救?鬼神尚且无力能救自身诽谤三宝之大恶业,舍寿时必堕地狱,何况彼所说之咒语、有力能救密宗行者如是大恶业耶?当自详审思惟,以免未来无量世之极重纯苦长劫重报;能如是谨言慎思慎行慎修之人,方是有智之人也。是故《大日经、金刚顶经、……》所说诸咒之能救大恶业者,不可信受,万勿于此时作法自毙,舍寿时而自承受苦果。(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此谓佛法之证修,唯有二主要道——佛菩提道与解脱道,除此二主要道之外,无别佛法。今者密宗施设如是手印及真言法,谓修此二法,配合观想之运为,便能成就究竟佛道者,溯自天竺密宗祖师,迄至于今,并无一人能入大乘之见道;乃至并无一人能证得二乘法解脱道之见道,尚无一人已断意识我见,皆未能证声闻初果之见地,何况能有大乘菩萨之实相般若见地?
由是缘故,平实普劝密宗诸有智学人,应当冷静思考:我学密法之目的为何?密宗之法义与真正之佛法是否相符?冷静思考已,而后断然抉择之;一则不须浪费自己之财力于外道法上,二者可免破坏正法之共业,三者可以别择正法而进修真正之佛法、不致浪费生命,四者乃至可以因修习正确之显教正法而证般若——如实证解大乘般若经旨、乃至进修三转法轮诸唯识种智而入诸地。苟能如是,方是真正有智之密宗行者也。(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参考书目
本书举证文词之出处示意:
例一:(230-3)为第230册之第三页。
例二:(62-55-9)为第62册之55页第九行。
例三:(1-24-B)为第一册之24页B面。
编号说明:依取得之先后顺序加以编号。
一、莲花生大师应化史略(诺那活佛译述,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1再版)
二、土观宗派源流(土观罗桑却季尼玛著,刘立千译,佛教慈慧服务中心1993.7出版)
三、入菩萨行(寂天著,陈玉蛟译注,藏海出版社1992.1初版)
四、密勒日巴全集(共三册,张澄基译,慧炬出版社1980.6初版)
五、冈波巴大师全集(张澄基译,法尔出版社1985.9初版)
六、阿底峡与菩提道灯释(陈玉蛟著,东初出版社1991.4再版)
七、阿底峡尊者传(法尊法师译,佛教出版社1986.1出版)
八、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世界佛学院汉藏教理院1942.3.30出版)
九、入中论释(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8.6初版再刷)
一○、佛家经论导读丛书——
密续部总建立广释(克主杰造论,谈锡永译及导读,佛陀教育基金会印行)
一一、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5.5初版)
一二、觉囊派教法史(阿旺诺追札巴著,许得存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1西藏初版)
一三、藉古监今话心经(王武烈著,台湾正见学会,1997.8.08初版)
一四、西藏的佛教(山口瑞凤等人著,许详主译,法尔出版社1991.2.1初版)
一五、西藏佛教史(矢崎正见著,陈季菁译,文殊出版社1986.10初版)
一六、密乘闭关宝典(昆秋仁钦及仁津却扎著,赤列伦珠译,大手印出版社2000出版)
一七、直指大印(赤列伦珠讲授,黄英杰译,大手印出版社2000出版)
一八、菩提道次第略论上册(昂旺朗吉堪布口授,郭和卿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4.1初版精装)
一九、菩提这次第略论下册(昂旺朗吉堪布口授,郭和卿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4.1初版精装)
二○、菩提道次第略论(宗喀巴著,大勇法师译,佛教出版社,出版年月不详)
二一、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妙吉祥出版社1986.6.20精装版)
〈总计二六二册,篇幅所限,不及备载。欲知书目全部内容者,请迳阅《狂密与真密》一书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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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正觉同修会开始弘法以来,各大道场口头上的抵制说法是:"萧平实弘扬的法义很奇怪,与各大道场都不一样。"暗示说正觉同修会的法义有问题,因为他们不敢公然毁谤正觉的法义是外道法──恐怕承担谤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觉。然而正觉弘法将近二十年来,经过三次严重的法义质疑、检验,也经过各大道场十余年来私下不断的寻找法义过失而不可得。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义,既已证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诸经所说的法义而实证、弘扬,各大道场都找不出本会的修证及所弘扬的法义与经教不符之处,又都已承认自己的法义与正觉同修会不同,这已证明他们的"修、证"都是不符经教的,才会与正觉的法义不同。
──正觉同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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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提道之修学,应求大乘般若之实证──见道;见道已,便得次第进修而正式进入初地通达位,然后可入修道位中,次第迈向佛地。大乘般若之见道,即是禅宗之破初参明心──亲证本来离念、本性清净之自心如来藏。欲求亲证如来藏者,应依真正之善知识修学。真善知识之助人见道,所言所授之法,必须有明确之次第与确实可行之法,学人方有得悟之可能。若亲近假名善知识,虽有大道场、大名声、广大徒众、身穿僧衣,然所说所授者皆属似是而非之法──同于常见外道意识境界;纵使学人以毕生之身口意供养之,所得唯是常见与断见本质之相似佛法而已,必将浪掷一世于相似佛法上,殊堪扼腕!
──正觉同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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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载自2009.03.印刷的纸版本〕
甘露通常用来供养"佛、菩萨"及护法神,然而密宗之甘露,种类繁多,乃至有诸"极不可思议"之甘露者;印顺法师于《以佛法研究佛法》一书中(页146-147),曾作是说:
佛世以依教奉行为最胜之供养,佛后亦供以灯明香华等而已。密教以(所)崇拜者为鬼神相,其供品乃有酒肉。有所谓"五甘露"者,则尿、屎、骨髓、男精、女血也。更有"五肉"者,则狗肉、牛、马、象及人肉也。以此等为供品而求本尊之呵护,亦可异矣。
如是之说,非为印老赃诬之言;于密宗之内,实有其事,并载于典籍焉:
除上述之二十五种供品外,密宗宝瓶里一定放的东西还有五肉五甘露。五甘露说明如下:1.大香——有香之大便。有功德成就的行者,其粪便是含有檀香之味道。2.小香——有香之小便,有功德成就之行者,其尿是香的。3.脑髓——有功德成就之西藏行者,如系天葬〔原注:即喂大鸟〕,死后他的脑髓都保存下来。4.红菩提——空行母之卵子(明妃所排放之月经),不是普通女人的;或用处女初次之月经。5.白菩提——有功德成就,证空性的瑜伽行者所出之悲智双运不漏之精子。五肉是象肉、马肉、人肉、猪肉和狗肉。(32-678-679)
然而五甘露之本身,即是极秽物,何能以之而清净余诸不净物?非是正理之言也。有智之人,自可知之。(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甘露之为物,乃是欲界天之法,本是欲界天人之食物;如是世间有为法,且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欲界饮食法,不可能对佛法之修证产生助益之作用。云何我说甘露是欲界天之饮食法?谓甘露乃是搏食,唯欲界天有,色界及无色界天皆无此法,故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法。读者欲知其详,请索取拙著《甘露法雨》,读之即知,此处不再重述。
复次,甘露既是欲界中之有为法,解脱道与佛菩提道俱是出三界之无为法,云何有为法能助益出三界之无为法?无是理也。复次,出三界之解脱道及佛菩提道,俱是非色之法,纯是心法;甘露乃是三界中层次最低之欲界物质法,欲界物质之法,云何可以成为出三界之非物质法之助缘?无是理也。
当知出三界之解脱道,纯在断除我见,灭除我执;欲断我见者,当从断除"受甘露"中领受淫乐境界之"觉知心我"下手,当观此乐受中之觉知心虚妄不实,不能去至未来世,亦非由前世来,唯能存在一世而已;如是现前观察而断"觉知心我实有不坏"之我见,方能分证解脱道。随后续断我执,令末那识(意根)不复自执我,不复以恒审思量(处处作主)之意根自我为不坏心,如是断除我执已,方能满证解脱道。(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四、持明、手印及梦瑜伽
古时之密宗祖师闻受鬼神所示现之佛菩萨语,乃创造诸种密教部之经典,妄以为持咒可以求得佛法上之果证,譬如《大日经》之"佛"云:
复次秘密主!此真言相,非一切诸佛所作,不令他作,亦不随喜,何以故?以是诸法法尔如是故。若诸如来出现,若诸如来不出,诸法法尔如是住,谓诸真言,真言法尔故。秘密主!成等正觉一切知音、一切见者,出兴于世,而自此法说种种道。随种种乐欲、种种诸众生心,以种种句、种种文、种种随方语言、种种诸趣音声,而以加持说真言道。……云何真言教法?谓阿字门一切诸法本不生故,迦字门一切诸法离作业故,怯门一切诸法等虚空、不可得故,……缚字门一切诸法语言道断故,奢宇门一切诸法本性寂故,沙字门一切诸法性钝故,婆字门一切诸法、一切谛不可得故,诃字门一切诸法因不可得故。秘密主!仰若拏那么于一切三昧自在,速能成办诸事,所为义利皆悉成就。(卷二)
然而三乘经典中,佛所说之"诸法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者,非谓真言(咒语)之法尔如是住,密宗祖师不应擅自发明"真言法尔如是住"而创造密经,用来取代佛所说之"诸法法尔如是住"。此谓佛所说之"诸法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者,乃是谓诸法皆依第八识如来藏而生;如来藏如是恒而不断地常住于三界及涅槃本际——不离涅槃本际而随缘出生万法——如来藏自无始劫以来一向如是,非作、非非作,非有为、非无为,非涅槃、非轮回,非净非垢,非增非减,非一非异,非来非无来,非去非无去……,令一切有情因此不离涅槃而轮回生死,本自如是,故名"法住法位、法尔如是"。
如是第八识及其所生色身七识等法,能衍生十方六道法界之一切法;如是法者方是佛所倡言之法界真实相也。反观真言密咒则是依于五蕴之运作,加以唇舌脸颊声带空气腹力之和合,方能现起;既是依于众缘而起、有生之法,不可谓为"常住不灭、本来如是"之法也,乌可倡言"法住法位、法尔如是"耶?不应正理也。
复次,真言之意乃是依于意识之施设,鬼神法界、天法界等众生之"互相约定俗成"而定其义,非是法界中本有之常住法,乃是依他起性之缘生法,焉得说为"常住不灭、本来如是"之法?与法界实相之理相违也。如是依他而起、有为生灭之真言密咒法,既与法界之真实相无关,密宗祖师即不应将之高推,不应假藉毗卢遮那佛名义而建立为"法住法位,法尔如是"之实相法。
密宗祖师如是以真言法而取代佛法之涅槃本际——如来藏——以建立其法义,如是以鬼神之咒语而取代涅槃法之八识心王一切种智,外于真正佛法而说外道法为"佛法",即如世俗农稼之"李代桃僵"——将桃树拦腰砍断,接以李树之枝,于大桃树之基础上建立李树之生基,桃树从此永无开花结果之日,永远为李树服务;密宗祖师如是作为,即是欲令佛教永远为密宗之外道法服务,令真正之佛教永无翻身之日。
如是从根本上转易佛教之事实,我诸佛教学人悉应知之,应当同心协力,早日将李树巨枝砍除,桃树方有重新生枝开花结果之日;苟能如是,则今时正是佛教未来万年基业之转折期——于此际令佛教正式回归佛之真旨,令佛教法义转趋纯净,亦是未来万年佛教学人之福也,亦是未来世重新受生于此界之吾等众生之福也。(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复次,《大日经》中之"佛"云:
摩诃萨意处,说名漫荼罗,诸真言心位,了知得成果。诸有所分别,悉皆从意生;分辨白赤黄,是等从心起。决定心欢喜,说名内心处;真言住斯位,能授广大果。……罗字为眼界,辉烛犹明灯,俛颈小低头,舌近于颚间,而以观心处,当心现等引;无垢妙净清,圆镜常现前,如是真实心,古佛所宣说。照了心明达,诸色皆发光,真言者当见,正觉两足尊,若见成悉地,第一常恒体。(卷三)
此段经文显示《大日经》中之"佛"如是所言诸法,证明彼"佛"尚未能证第八识如来藏,不知般若总相智;而以觉知心作为真实心,故其"真实心"能分辨白赤黄,故说"分辨白赤黄,是等从心起",认为此觉知心不贪著诸法、不分别诸法、不住于一切境而生执著,即是"无垢妙净清,圆镜常现前",由是而说"如是真实心,古佛所宣说",未证第八识如来藏,犹堕意识心中,名为未断我见者。
阿含诸经中, 佛早已说如是心为意识心,十八界所摄,名为"常见外道所执常不坏我";由此可知《大日经》中之"佛"未断我见,尚非声闻之初果,何况是佛?由此可知《大日经》乃是密宗古时祖师所长期集体创造者,乃是伪经也。
《大日经》中之"佛"又认为觉知心住于一心不乱之境,一心不动而能明了五尘万法,具有如是明性,即是大圆镜智。如是成就"悉地",尚不能知般若之初悟处,有何悉地可言耶?何故余作是说耶?谓《大日经》中之"佛",误以觉知心为真实心故,误以觉知心中离语言文字之分别性为大圆镜智故。
譬如《大日经》中之"佛"作如是说:
于园苑僧坊,若在岩窟中,或意所乐处,观彼菩提心。乃至初安住,不生疑虑意,随取彼一心,以心置于心。证于极净句,无垢安不动,不分别如镜,现前甚微细。(卷三)
此说不应正理,何以故?谓心不能置于心中,三乘诸经佛语甚多,不曾作如是言也。一切人若细心观察,悉可证知余说之不谬故。唯有密宗中人以观想所成之月轮为菩提心者,方可将意识心观想化为光明而融入所观成之"月轮菩提心"中,故说"以心置于心"之语;然而如是作观之后,意识心其实仍未融入所观成之月轮中,仍旧外于月轮而自存在——月轮存在于意识所观想之境界中,而非意识心融入月轮中。
而密宗行者所观成之觉知心中月轮,终非佛所说之菩提真心也,然而《大日经》中之"佛"竟说观想所成之月轮即是真菩提心,是故余说《大日经》中之"佛"未曾证得菩提心——第八识也。既未证得菩提心,则非是大乘见道之人;既非见道之人,则其所说之法,何可信耶?乃竟于《大日经》中奢言佛地之大圆镜智,何其荒谬?而密宗古今诸祖竟然无人能知其谬,竟无一人能加以检择。
何故说《大日经》中之"佛"所悟之心为意识觉知心耶?有"经"文为证:
善男子!此阿字,一切如来之所加持,真言门修菩萨行诸菩萨,能作佛事普现色身;于阿字门一切法转。是故秘密主!真言门修菩萨行诸菩萨。若欲见佛、若欲供养、欲发菩提心、欲与诸菩萨同会、欲利益众生、欲求悉地、欲求一切智智者,于此一切佛心,当勤修习。(卷三)
如是一段经文所说,皆于觉知心上立言,未曾与第八识如来藏心相应也。
若人不信余言,坚谓《大日经》中之"佛"所说心、非是意识觉知心者,且观再举"佛"语为证:【真言者静坐,安住于法界,我即法界性,而住菩提心。向于帝释方,结金刚慧印……】(卷三)
然而如来藏从无始来不曾一刹那住于一法中——于一切法皆无所住;今者《大日经》中之"佛"所说菩提心,能静坐、能住于法界、能住于菩提心、能分别青黄赤白,具有明性,显见是觉知心——意识也;佛一向说真心离见闻觉知故,一向说真心不起分别性、从来不堕明性中故。
此等以觉知心意识心为常住不坏之法界性,而言"我即法界性";此等以意识心为菩提心之"佛",不离常见外道见;如是所说言语而可谓为佛法者,未之有也。依于如是"佛"所说之真言,而希冀可以证得佛法中之一切果证者,真乃愚痴人也。由是余倡是言:
持诸密宗真言至无数劫后,仍不能证得佛法上之一切果证也,《大日经》等乃密宗古时祖师长期结集所共同创造者故,非是佛所说之法故。(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密宗祖师妄以为藉著密宗护法神变成佛菩萨形所说之咒法持诵,可以消除一切邪淫及诽谤三宝与大妄语之重罪;故不畏修习邪淫之双身修法,亦不畏诽谤世尊及大乘法之果报,更不畏惧诽谤大乘胜义僧之果报,妄以为诽谤之后、持诵彼诸咒语便可消灾免罪故。
殊不知彼密宗"经典"乃是鬼神变为佛菩萨形而说之鬼神法,假冒为佛法;彼诸鬼神自身尚且不知不证佛法,欲求密宗行者之酒供养,及诸不净物(五肉五甘露)之供养故,妄言所说即是佛法,并蒙骗密宗学人"能依之而得佛法上之果证"以邀信心而得五肉五甘露等不净物之供养。p.86
复次,密宗每将诸佛及诸菩萨分成五色,故有五色佛、五色菩萨、五色空行母、五色之种种事物等,黑文殊即因此有。然而诸佛菩萨皆现金色光,由佛菩提之智慧而生故;佐以白色光而增盛其金光,乃因由禅定故生白色光,故增益金光尔。余亦如是出金色光,佐以禅定之证量而间杂白光以增益金光,有天眼者自能见之。
诸佛菩萨绝无白光金光以外之光,何况有红黄蓝绿、乃至黑光?皆是鬼神所现,假冒佛菩萨之名义,妄说邪谬之法而迷惑无智愚人,以邀愚人之修习彼法,彼等则于法中获得五肉、五甘露等不净物之供养。然而密宗行人固有能辨其妄者,多数则无能力辨别其谬,而深心信其妄语,迷信而不敢加以简别,于此外道法继续深入修习,不欲改弦易辙、回入正法,深可哀悯!
密宗祖师从鬼神所化现之"佛菩萨"闻法之后、所创造之"经典"中,每言双身法之胜妙,言修此法者一世能得成佛而无恶业;又言持彼咒者,能灭一切罪业:
由此真言,设作无间罪、谤一切如来、及方广大乘正法一切恶作,尚得成就一切如来印者,由金刚萨埵坚固体故;现生速疾随乐、得一切最胜成就,乃至获得如来最胜悉地。婆伽梵一切如来金刚萨埵作如是说。(《金刚顶经》卷下)
由持诵密宗之"佛"所授之咒语故,便敢诽谤大乘法为不了义、不究竟,便敢诽谤大乘第三转法轮诸唯识系经典为不了义经,更敢极力诽谤大乘胜义僧为修证浅薄、肉胎凡夫者;乃因相信有如是咒能消一切罪业,而心中有恃无恐故。
然而有智之人闻已思惟,便知其谬;谓诸 佛菩萨既于大乘经中,说诽谤三宝者必堕地狱,乃至最最方便、最最慈悲接引之极乐净土法门经中,亦不容许谤佛及诽谤方广经者得生极乐,何况谤一切如来、及方广大乘正法一切恶作者,不唯能依此咒而不堕恶趣,更令证得成就一切如来印?乃至成佛?无斯理也。
譬如律部经典《菩萨璎珞本业经》所说:三贤十地之菩萨若谤三宝者,舍寿后必堕地狱,三贤十地一切皆失;十地菩萨修证何等胜妙,仍然不能自救诽谤三宝之重罪,何况尚未见道之鬼神,焉有能力自救?鬼神尚且无力能救自身诽谤三宝之大恶业,舍寿时必堕地狱,何况彼所说之咒语、有力能救密宗行者如是大恶业耶?当自详审思惟,以免未来无量世之极重纯苦长劫重报;能如是谨言慎思慎行慎修之人,方是有智之人也。是故《大日经、金刚顶经、……》所说诸咒之能救大恶业者,不可信受,万勿于此时作法自毙,舍寿时而自承受苦果。(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此谓佛法之证修,唯有二主要道——佛菩提道与解脱道,除此二主要道之外,无别佛法。今者密宗施设如是手印及真言法,谓修此二法,配合观想之运为,便能成就究竟佛道者,溯自天竺密宗祖师,迄至于今,并无一人能入大乘之见道;乃至并无一人能证得二乘法解脱道之见道,尚无一人已断意识我见,皆未能证声闻初果之见地,何况能有大乘菩萨之实相般若见地?
由是缘故,平实普劝密宗诸有智学人,应当冷静思考:我学密法之目的为何?密宗之法义与真正之佛法是否相符?冷静思考已,而后断然抉择之;一则不须浪费自己之财力于外道法上,二者可免破坏正法之共业,三者可以别择正法而进修真正之佛法、不致浪费生命,四者乃至可以因修习正确之显教正法而证般若——如实证解大乘般若经旨、乃至进修三转法轮诸唯识种智而入诸地。苟能如是,方是真正有智之密宗行者也。(摘录自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正智出版社。)
参考书目
本书举证文词之出处示意:
例一:(230-3)为第230册之第三页。
例二:(62-55-9)为第62册之55页第九行。
例三:(1-24-B)为第一册之24页B面。
编号说明:依取得之先后顺序加以编号。
一、莲花生大师应化史略(诺那活佛译述,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1再版)
二、土观宗派源流(土观罗桑却季尼玛著,刘立千译,佛教慈慧服务中心1993.7出版)
三、入菩萨行(寂天著,陈玉蛟译注,藏海出版社1992.1初版)
四、密勒日巴全集(共三册,张澄基译,慧炬出版社1980.6初版)
五、冈波巴大师全集(张澄基译,法尔出版社1985.9初版)
六、阿底峡与菩提道灯释(陈玉蛟著,东初出版社1991.4再版)
七、阿底峡尊者传(法尊法师译,佛教出版社1986.1出版)
八、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世界佛学院汉藏教理院1942.3.30出版)
九、入中论释(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8.6初版再刷)
一○、佛家经论导读丛书——
密续部总建立广释(克主杰造论,谈锡永译及导读,佛陀教育基金会印行)
一一、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5.5初版)
一二、觉囊派教法史(阿旺诺追札巴著,许得存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1西藏初版)
一三、藉古监今话心经(王武烈著,台湾正见学会,1997.8.08初版)
一四、西藏的佛教(山口瑞凤等人著,许详主译,法尔出版社1991.2.1初版)
一五、西藏佛教史(矢崎正见著,陈季菁译,文殊出版社1986.10初版)
一六、密乘闭关宝典(昆秋仁钦及仁津却扎著,赤列伦珠译,大手印出版社2000出版)
一七、直指大印(赤列伦珠讲授,黄英杰译,大手印出版社2000出版)
一八、菩提道次第略论上册(昂旺朗吉堪布口授,郭和卿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4.1初版精装)
一九、菩提这次第略论下册(昂旺朗吉堪布口授,郭和卿译,方广文化出版公司1994.1初版精装)
二○、菩提道次第略论(宗喀巴著,大勇法师译,佛教出版社,出版年月不详)
二一、密宗道次第广论(宗喀巴著,法尊法师译,妙吉祥出版社1986.6.20精装版)
〈总计二六二册,篇幅所限,不及备载。欲知书目全部内容者,请迳阅《狂密与真密》一书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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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正觉同修会开始弘法以来,各大道场口头上的抵制说法是:"萧平实弘扬的法义很奇怪,与各大道场都不一样。"暗示说正觉同修会的法义有问题,因为他们不敢公然毁谤正觉的法义是外道法──恐怕承担谤法的大因果,心中又很想抵制正觉。然而正觉弘法将近二十年来,经过三次严重的法义质疑、检验,也经过各大道场十余年来私下不断的寻找法义过失而不可得。正觉同修会弘扬的法义,既已证明是依照三乘菩提诸经所说的法义而实证、弘扬,各大道场都找不出本会的修证及所弘扬的法义与经教不符之处,又都已承认自己的法义与正觉同修会不同,这已证明他们的"修、证"都是不符经教的,才会与正觉的法义不同。
──正觉同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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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提道之修学,应求大乘般若之实证──见道;见道已,便得次第进修而正式进入初地通达位,然后可入修道位中,次第迈向佛地。大乘般若之见道,即是禅宗之破初参明心──亲证本来离念、本性清净之自心如来藏。欲求亲证如来藏者,应依真正之善知识修学。真善知识之助人见道,所言所授之法,必须有明确之次第与确实可行之法,学人方有得悟之可能。若亲近假名善知识,虽有大道场、大名声、广大徒众、身穿僧衣,然所说所授者皆属似是而非之法──同于常见外道意识境界;纵使学人以毕生之身口意供养之,所得唯是常见与断见本质之相似佛法而已,必将浪掷一世于相似佛法上,殊堪扼腕!
──正觉同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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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载自2009.03.印刷的纸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