惭与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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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与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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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法与次法》节目。今天我们要跟诸位菩萨一起来探讨有关“有惭与有愧”的相关法义,这个在佛法中是属于非常重要的知见,因为这些法义与真正的修行有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对于这些法义有正确的了解,那对于我们在佛道修学上就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先来看惭与愧的定位问题。首先,我们看在《瑜伽师地论》卷5中,对于七圣财有这样的开示:【圣财所生乐者,谓七圣财为缘得生。何等为七?一、信,二、戒,三、惭,四、愧,五、闻,六、舍,七、慧。】所以从这里可以了解七圣财可以引生世间法或出世间法之乐,以及资助圣道之迅速成就,所以称为“圣财”;有了圣财,在佛道上才有资粮能够快速而少障碍地往前迈进。而其中惭与愧就是属于七圣财中的两个,所以对于修学者来说当然是很重要了。有了圣财就能够逐渐引发种种妙行,并且能够带到未来世去,别人也无法抢夺;因此,有智慧的修学者一定会好好修集圣财。

而在百法明门中,施设了十一个善心所法,这些善心所能令修学者之善净法增长与对治染污恶法,能够令修学者快速成就三乘菩提。而这十一个善心所法中有两个就是惭与愧,因此从百法明门中善心所的角度来看,惭与愧的重要性也是非常明显的;相对的,如果是无惭、无愧,那就是属于百法当中的随烦恼心所法,它们能够引生与生长出种种的恶行出来,因此对于修学者来说,当然是会有严重的遮障。所以,在百法明门五十一个心所法之中,施设了“惭与愧”以及“无惭与无愧”总共有四个心所法,来开示与提醒修行人要特别去留意,因为这四个心所法与修行有非常直接与密切的关系。

而心所法就是说它会与心相应,直接影响到心的运作,因此我们当然要增长惭与愧心所法的势力,而相对的自然就会损减无惭与无愧心所法的力量。另外,惭与愧不仅是佛弟子所注重的善法,在一般世间法中也是非常被重视的,因此惭与愧也可以作为区别人趣与畜生道的一个重要标准。譬如在《大般涅槃经》卷17中的开示:【诸佛世尊常说是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这里面“白法”指的就是善净法,能够自利利他;而相对的,“黑法”指的就是邪恶杂染之法,是对于自他都有伤害的。因此由上述圣教中之开示,“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就可以知道生而为人基本上是会与“惭与愧”这两个心所法相应的,差别只是多分、少分而已。而上述开示中之“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也显示了有惭有愧才能改变错误的行为,令修学者能够回归正道,以免造作恶业伤害众生而下堕三恶道,所以说“能救众生”。

所以从上面的探讨之中,我们就可以确认惭与愧的定位,也就是它们在修学中是属于非常重要的善法或白法,也是属于修道之圣财所摄,在圣教中许多的开示中都会不断地强调,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它们所占的位置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惭与愧与清净持戒也是一体的,对于任何违犯都能够“深生惭愧,至诚忏悔”,才能修好六度中的持戒度。因为要至诚忏悔,当然要能真的接受自己确实是有违犯的,所以一定会深生惭愧,不是因为被强迫而去忏悔;那如果是这样,就不会有忏悔的功德,而内心的染污种子也不会有所转变。

接下来,我们就来探讨惭与愧相关的法义。在《成唯识论》卷6中对于惭与愧有非常精准的定义:【云何为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也就是说,“惭”主要是因为对于自己所行没有达到自己期望的标准,以及因为自己已经修学正法教,照理来说应当可以作得更好,因而内心产生羞耻心,也就是论上开示的“依自法力”;同时常有惭心者,通常对于有贤德之人,以及对于种种善法都会非常崇敬,也就是“崇重贤善”,想要以之作为榜样,让自己作得更好,因此在道业上就会更加精进。而相对的,“愧”主要是因为担心自己的身口意行,无法面对他人、对不起他人而产生愧疚。譬如,菩萨常常会感到愧对老师的教导或期望,愧对护法菩萨、愧对家人对于自己修学正法的护持,乃至因为无法广利众生而愧对广大的苦难众生;另一方面,也担心因为自己作得不好而受到别人的苛责或惩罚,也就是“依世间力”而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监督自己;因为上述种种缘故,因此能够“轻拒暴恶”,也就是能够轻视及远离恶友及染污法。

所以综合上面的说明,我们就可以知道惭与愧,一个是对自己所行感到不满意、感到羞耻;另一个是对自己所行感到对不起或愧对他人。通常正法中的修学者,是从内心真正地反省而发起了惭心所法,因此也一定会有愧心所法伴随着,通常比较少是因为外在的压力只有愧心所法而缺乏惭心所法。因此有了惭与愧,就会有增长善净行而止息染污与恶行的作用,所以说“止息恶行为业”。所以,惭与愧可以从不同的面向来策励自己前进,所以其力量是很大的。

在《菩萨地持经》卷10中开示:【以惭愧故,不随烦恼得勇猛力;得勇猛力故,修正方便善法增长。】所开示的也是这个道理。因为菩萨知道人身难得、正法难闻、善知识难遇的道理,就会知道一定要把握此世值遇正法及善知识的机会,有任何烦恼生起的时候,就能生起惭愧心,透过观行而令转成善法,因此惭与愧心所法能够产生很强的力量而令修学者在佛道上能够勇猛精进。

接着我们来看在《瑜伽师地论》卷44中,关于惭与愧有一段对于菩萨非常重要的开示:【言自性者,谓诸菩萨于罪现行,能正觉知我为非法,内生羞耻,是名为惭。即于其中,能正觉知于他敬畏,外生羞耻,是名为愧。菩萨羞耻本性猛利,况复修习。】这里面开示要“能正觉知我为非法”,而这也是菩萨的惭与愧与世间人的重要差别之处。也就是菩萨要能够生起正确的惭与愧,先决条件是要能够“正觉知我为非法”,需要正确觉察自己现在所行是“法”或“非法”。而对于菩萨来说,他的目标是要能够往戒、定、慧三学快速前进,并且要广利一切众生;因此,如果自己所行对这个目标有所遮障或违背,那就是“非法”,包括接受错误的知见,或者采用错误的修学方法,乃至造作恶业伤害众生等等。譬如信受六识论,以定为禅,或者不信因果,乃至违犯戒律,于修行上之懈怠放逸等等,这些都是落入“非法”的范围。

而事实上,菩萨能够发起惭愧善心所法的范围是很广大的,包括对于应作未作、不应作而作、覆藏己恶等,都会令菩萨生起惭愧之心所法。因此菩萨要能正确地或增上地发起惭与愧,那就必须要有正确的三乘菩提知见,能够这样才能够“正觉知我为非法”而有“内生羞耻”或“外生羞耻”的行为出现。这与一般人之惭愧心是单纯相应于世间法上,相对的是更殊胜的;当然一般人能够引生世间善法之惭与愧,也是非常值得赞叹的。而因为自利利他,发心广大,同时有定力、慧力之配合,因此菩萨的惭与愧通常是很猛利的;也就是不会对于自己的过失姑息或认为没有关系,并且一定会很快去处理、改正或补救,所以说“菩萨羞耻本性猛利,况复修习”,因为除了这一世的熏习之外,菩萨生生世世以来也必定有在惭与愧的法上面用心,因此说是“本性猛利”。

以上所述,就是菩萨展现出来的惭与愧之自性或特性,当然这是与一般世间人有明显的差异。而要能够保持“正觉知我为非法”,则需要忆持不忘佛菩萨的教导,这就是一般“正念”的力量,能够“不忘教授”,把正法摄持于心中而不忘失,与自己结合在一起,令自己的起心动念逐渐纯正;并且时时留意或“正知”自己的身口意行是否正确,如果有任何偏离佛菩萨的教导或落入“非法”之中,则要生起惭愧心而赶快修正,或请求善知识教导,这样在修学之路才能有效地快速成就。

在《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卷16中开示:【以正念正知故,即于一切菩提分法而不坏失。】也是在开示这方面的道理。因此行者对于正法有“正念、正知”,发现过失马上生起惭愧心而改正,这样就能够逐渐作到“于一切菩提分法而不坏失”。也因为这样的缘故,所以菩萨的惭与愧就能够称为圣财与善心所法,因此精进的菩萨就能够以惭与愧来庄严其心。相对的,外道或误解法义的修行者,虽然也是想求解脱、想要精进修行,但是因为没有善知识教导,缺乏正知见,因此无法作正确的观察简择而正确地生起惭愧心来修正过失;因此无法安住于正法,乃至盲修瞎练而不知修正过失;因此在正法修学上无法作到正确的惭愧,那这就真的很可惜了。所以说,要有“正念正知”才能够如法而住。而我们稍微再提一下,就是要作好正念正知是需要有基本的摄心功夫,如果在历缘对境中让自己的心到处攀缘、落入种种的虚妄想之中,那要作好正念正知就很困难了。

有关惭愧心所法的重要性,在《增壹阿含经》卷33中开示:【世尊告曰:“彼云何七事水喻而似人?犹如有人没在水底,如复有人暂出水还没,如复有人出水观看,如复有人出头而住,如复有人于水中行,如复有人出水而欲到彼岸,如复有人已到彼岸。……彼何等人欲渡水者?于是,或有人信根精进,恒怀惭愧,断三结使,淫、怒、痴薄,……是谓此人欲渡水者。”】这里把众生分作七种状况,第一种是譬喻不善法深重者,第二种是譬喻善法不牢固者,以及第三种譬喻虽有善法但不能持续增长者;一直到第四种人,就是属于初果见道者,能够最多七次人天就解脱生死。因为在声闻解脱道,如果证了初果,就已经不再堕入三恶道中,因此称为“出头而住”——不会完全浸在生死大海之中而一直无法出离。接下来是二果、三果与四果,分别用“于水中行”、“出水而欲到彼岸”与“已到彼岸”来形容。因为二果人已经在贪、瞋、痴烦恼之对治有明显的成果,因此其贪瞋痴已经淡薄,所以他在解脱道之修学是有很明显在前进,但是尚未离欲界爱,因此称为“于水中行”;如果到了三果已经断除欲界爱了,已经离开“欲界爱之水”朝着四果前进了,那就称为“出水而欲到彼岸”;最后四果阿罗汉已经断尽烦恼障,因此称为“已到彼岸”。

而这里对于二果人,世尊说他是“信根精进,恒怀惭愧”,也就是二果人对于法是信心坚固的,同时因为知道自己尚未到达三果、四果,因此一直怀有惭愧心所法,也就是“恒怀惭愧”,因此能够在解脱道上精进前进。也就是说,因为配合正知见及惭愧心,他能够正知自己的过失而马上改正,因此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精进,所以他可以很快速地往前迈进了。从这里可以看到,即使到了二果“薄贪瞋痴”,也就是见道、而且贪瞋痴已经淡薄的修行人,他实际上是常怀惭愧心的,因为尚未完全离开欲界爱,修行尚未究竟的关系。所以从这里可以知道,二果人都这样了,何况一般人尚未见道,更不应得少为足而生起慢心。另外,我们也可以注意到,这里是用“出水”来形容三果人,也就是他已经离开欲界爱之水而行,因此是在水面上行走,而不是在水中;而在水面上乘舟前进,当然要比在水中行走快速,而且轻松许多。所以这也是在提醒我们:深重的欲界法之贪爱,对于修行来说是会有很大的障碍。

接着,我们来看在《大乘起信论》卷2中开示:【能止息方便,所谓惭愧及以悔过;此能止息一切恶法令不增长,以真如离一切过失相故,随顺真如止息诸恶,是名能止息方便。】这里就已经连结到大乘法义了,前句开示因为惭愧而能悔过修正自己所行,因此能够渐渐地“止息一切恶法令不增长”;虽然这是非常基本的道理,但是如同前面所讨论的,这也需要配合正知见,才能生起与三乘菩提相应的惭与愧,而非仅是在世间法上面用心而已。第二句的“随顺真如止息诸恶”,就是要随顺真如心的体性而止息种种的恶事,同时也要止息对善法果报的贪著;要能这样作就必须修学大乘八识论正理,才能够正确地理解真如心的种种体性而随顺转依之。

而事实上不生灭的本心,以及祂所具有不变异的真实如如体性,才能够真正成为依靠与转依的对象;变异法是没有办法成为转依成功的对象,因为剎那生灭变异的缘故。所以在《瑜伽师地论》卷51中开示:“缘真如境圣道,方能转依故。”也就是必须缘于第八识心体的真如境界来作为圣道,才有可能转依成功的缘故。因为第八识心体的清净体性、真实如如的体性永不变异,才能够成为转依的对象;同时第八识也是众生的究竟依靠,也就是要转依第八识离开一切过失的真实如如之体性。而如果自己转依作得不好,就要生起惭愧心,因此而能渐除对于我与我所的种种执著。

我们再利用一点时间说明,今日所谈之惭与愧主要是与意识心相应,也就是意识心能够反观自己的行为,以及具有猛力的慧心所能够思惟、分析、整理,包括忆念种种法,所以能够抉择自己所行是否正确,是否有依教奉行,是否需要改进而发起惭愧心;所以能与惭与愧心所法相应的意识心,便成为修行的关键所在。因此,修行者需要好好应用这两个善心所法,让自己的道业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最后,我们来作几个简单的结论:第一点,惭与愧是非常重要的法,不仅是属于善心所法,也是属于七圣财所摄,因此绝对是修学者所不可以离开的法。第二点,要生起正确的惭与愧,必须要有正知见,知道自己是否有依教奉行而作必要之修正,这样才能够逐渐地安住于正法。第三点,见道之后要向究竟果位快速迈进,仍然需要配合惭愧心所法。第四点,以真如体性作为自己转依的对象,并且经由比对,了知自己的染污性而能生起惭愧心,这是大乘修行者可以采用的方便善巧,乃至到了成佛才是究竟的转依。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

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