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目 宗喀巴否认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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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目 宗喀巴否认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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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谓离外所取亦无异体之能取,异体二取空之依他起是实有者。今当问彼此依他起之有,是由何识证知耶?若谓由彼自识证知自识,不应道理。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触,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火不自烧,眼不自见。许自识知自识之敌宗,至下当说。彼识亦非余识能知,唯识自宗相违故。唯识教说:未得转依果之前,若有他识能为此识所见境者,即失坏唯识宗也。以是若依唯识宗义,则彼能知毕竟非有。识未知者,而说境有,亦非道理。[注:宗喀巴造论,法尊法师译,《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9,(原稿:世界佛学苑汉藏教理院,成都西部印务公司代印),大乘精舍印经会,1979.6.30印行,页1。]
  不论中观或唯识,都认定能取的七识与所取的六尘,都是依他起,都是空相。如果说二取是有,则是依于现象界来说。依现象界说依他起有,但是如何能知有呢?这点宗喀巴就不懂了,所以宗喀巴才会问说:“今当问彼此依他起之有,是由何识证知耶?”宗喀巴不知意识与末那识皆有自证分,而意识更有证自证分,才会有此疑问。宗喀巴说:“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这证明宗喀巴不懂意识与末那识的体性。譬如,有一人回到自己家中,能够了知自己身在家中,此乃是意识的分别慧已经证知自己在家中。所以当意识于法尘上作分别时,当下就了知六尘境界中的苦、乐、舍等觉受,这就是意识的自证分,这是任何正常人都能自己观察证明的。又此时,此人已知自己身在家中,然而是否真的在自己家中?为了确认这点,于是分别周遭环境,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自己家中,不是在别处;也就是说,当意识在种种境界中受诸苦乐时,意识观察了知自己确实是在苦、乐、舍等受中,这是由于意识不但能以五别境心所法,于种种境界中伶俐的运作,也能了知自己正处于该境界相中,这就是意识的证自证分。
  又 佛说:“意如刀剑锋,不能自割自。”这是说意根唯有自证分而没有证自证分。于日常生活中,依于意识的了别,冷时决定添衣,饿时决定吃饭,出门决定走路、搭车等等,时时作意、处处作主,恒审思量遍缘一切法,这就是意根;但若没有意识的证自证分来帮忙,意根也无法作出这些决定。所以“意如刀剑锋”是说明意根遍缘一切法的自证分,“不能自割自”正是说意根没有证自证分。正常人只要听闻真善知识的开示,并且如理作意的思惟,就能够体会此中真义;但宗喀巴否定了第七末那识时,对于诸菩萨论中详说的第七识意根的自性,硬要套在意识心上面来思惟,自然就读不懂菩萨正论中的意根法义。
  又意根从来不中断、不休息,时时刻刻都在注意法尘的动静,当法尘显现重大变动时,因意根的了别慧低劣,无法了知到底发生了何事,因此意根生起了别境界的作意,就会唤起意识于诸境界作分别,然后再依据意识了别慧所作的种种观察,而作出决定应对。譬如睡眠中,忽然听到打板声,但是意根慧力低劣,不知此是何者,只知法尘有变动,于是生起意识于法尘上作分析,意根根据意识分析的结果,才了知是打板声,乃决定该起床了。又如睡眠中,忽然发生剧烈摇晃,但是意根慧力低劣,不知是发生了大地震,只知法尘有大变动,由于意根的作意就现起意识于法尘上作分析,意根根据意识分析的结果,才了知原来是地震,于是决定立刻起床逃命去了。由此可知,意根虽然有五别境中的慧心所,然而却非常低劣,所以时时处处都要依靠意识的了别,意根才能作种种思量抉择。所以,意识若偏于善法,则意根也大多会偏向于善,反之恶法也如是。正因为意根了别境界的智慧如此低劣,不但没有能力自己返观自己,更没有能力自己修善去恶;乃至若无意识现起而配合运作,意根自己于一切法皆不能分辨,何况说是善法或恶法,所以说意根为有覆无记性。也因为意根没有证自证分,所以说祂“不能自割自”。
  而宗喀巴所举“如刀不自割”等例,乃是 佛于三转法轮诸经中,开示第八阿赖耶识,不返观自我,不自我觉知,于六尘中没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等,这些都是说阿赖耶识的体性,宗喀巴等应成派中观师却拿来硬往意识心上套,说意识没有自证分,也没有证自证分,证明宗喀巴又再次错解佛法了。意识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如前所释,而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离六尘境界,离见闻觉知,不思量、不决择,无自证分,更无证自证分,是真实无我性,故《入楞伽经》卷10说:
  【如刀不自割,指亦不自指,如心不自见,其事亦如是。】
  《入楞伽经》所说“刀不自割”等喻是说明第八识如来藏的自性,宗喀巴刻意曲解 佛意,移花接木说为意识的体性,还大言不惭自说已破唯识师主张的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真是颠倒黑白、强词夺理;这是为了圆说意识能取后有的歪理,而不顾一切的谤佛、谤法、谤僧,却与法界中意识的现量及圣教量全都相违。又宗喀巴所举之唯识圣教“彼识亦非余识能知”,是说阿赖耶识之法甚深极甚深,凡夫愚人意识心所不能知,并不是说意识不具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不能引此圣教妄说唯识宗自相违背,而是宗喀巴自己不懂唯识教理的缘故。
  宗喀巴《入中论善显密意疏》说:自宗既无自证,念云何生耶?曰:“由念余相连,能念如鼠毒”。由能取心领受余所取境事,即由领受境事,引生忆识之念也。若谓由领受余境,能引生忆内心之念,不应道理,太过失故。答曰无过,言由领受境引生忆内心之念者,非离识而念。如念:“昔见此色”,是由心境相连,忆念相连也。如于冬季身被鼠咬中毒,只觉被咬不知中毒。后闻雷声毒发,虽亦能忆念是被咬时中毒,然非前时已觉中毒也。此中鼠咬,喻缘青识领受青境。咬时中毒,喻缘境时有能领受心。尔时自心不自领受,如被咬时不知中毒。后时忆被咬,喻忆领受境,昔能缘心虽不自证,然由忆念领受境时,即能忆念,如由忆念被咬之力,即能忆念昔时中毒也。此是论师证明无自证分而能生念之最妙道理。[注:宗喀巴造论,法尊法师译,《入中论善显密意疏》卷9,(原稿:世界佛学苑汉藏教理院,成都西部印务公司代印),大乘精舍印经会,1979.6.30印行,页5。]
  意识必具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有情才能忆念往昔所经历事,这是从众生的日常生活中都能够证明而知道的事,宗喀巴却说意识没有自证分与证自证分,而说没有自证分一样也能忆念往昔之事,并举出一套令人捧腹的“鼠毒”喻,还说:“此是论师证明无自证分而能生念之最妙道理。”六识论的密宗寂天论师之《入菩萨行论》,其后有《入菩萨行论广解》卷9 中说:“若问倘心不自知,云何能念过去识。与曾习境联属生,有念如鼠咬与毒。若时具足余诸缘,能见故自能显了……”[注:寂天颂,杰超注解,隆莲法师译,《入菩萨行论广解》卷9。收编于cbeta汉文大藏经之《藏外佛教文献》册4。http://www.cbeta.org/mobile/index.phpindex=W04n0033_009]说有一个人于冬天被老鼠咬了,当时不觉得有中鼠毒,到了春天时,听到了春天打雷声毒发了,才想起是去年冬天曾经被老鼠咬过,故而中毒。这种譬喻太离谱了吧!“鼠咬与中毒二事,于当时乃心同时领受的境界……所以前时之中毒不必自证,后时自然能忆念。”这就是宗喀巴所说的意思,但是鼠咬当时确已自见,然而尚不知已中毒故未能自见,待后时毒发境界相现前方能得见,才忆起前时曾被鼠咬,而比量推知先前鼠咬之时即已中毒,被咬当时并没有中毒的境界相可以领受,何来后时忆起前时确定中毒的忆念可说。
  所以,宗喀巴此说不但有很大的过失,也证明他根本不懂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的义理。所谓自证分者,是说所经历之事已经了解了。譬如,宗喀巴的意识知道被鼠咬,也知道不是被其他动物所咬,这早就已经证明了他的意识有自证分;又他知道被咬伤而不是被抓伤等,也证明是有自证分。前时不知道中毒,是因为并未毒发故无中毒之境界相,意识当然就不能觉察而无中毒的自证。后时知道中毒而不是其他病痛,也是自证分;又知道是中鼠毒而不是别种毒,仍然是自证分。如是,于境界相上已经了知,即是意识的自证分。意识更进一步能证明自己存在的所知境,就是证自证分。宗喀巴不知此中道理而说“心境相连,忆念相连”,殊不知前时被鼠咬时并没有证知已中毒,何能有“已中鼠毒”的念可以“忆念相连”?他的说法处处违背 佛于三转法轮所说的意识能返观自己、亦能证知自己的圣教,再次证明宗喀巴真不懂佛法也。
  又宗喀巴说:“是由心境相连,忆念相连也。”然而如其所说却没有阿赖耶识与末那识作为意识的所依,则此语不但有大过,而且也不能成立。盖意识每晚睡眠均会断灭,断灭后就不会再自己现起而记忆昨日之前的事,否则次日的意识即是自生或无因生,早就落入 龙树菩萨《中论》所破斥的外道见中了。必须由意根之作意,次日方能从阿赖耶识中再度生出意识,才能复起觉知而记忆往事。是故,宗喀巴说的唯有意识便能心境相连与忆念相连,是不能成立的。宗喀巴不知不证第八阿赖耶识,却处处说要破唯识宗所说的第八识正法,无异以卵击石,其所著之诸谬论著实不堪一击。